1、申请人必须在加拿大学校注册才能获得签。获签后必须在那所学校就读,如果中断学业,则可能将被驱逐出境。现有的政策是申请人只须明他们有在加拿大求学的打算,就能申请学签。
2、学生只有在被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才能获得签证。现有的政策是在任何学校就读,就能获得学签。
3、持有签的全职学生在就读了6个月的学位(degree)、文凭(diploma)、书(certificate)课程,或职业性、专业性培训(vocational orprofessionaltraining)之后,就可以不用另申请工作签,而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但是每周不能超过20小时。
现行法规则是,持学签的学生需另外申请工签才可打工。
4、只有在本地高中,或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就读的留学生,在就读含有实习项目的课程时,才有资格申请该项目的实习工签(Co-OpWorkPermit)。现有的规定是,只要课程中含有实习项目,任何学校的留学生都可以申请签。
5、在本国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含中、小学)就读的交换生、访问生,或者已满足了上述教育机构录取条件的访问签持有人,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生签。旧规定是访问签持有人不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习签。
6、留学生毕业后90天学生签自动无效,必须离境,除非申请到了有效的工作签或其他获准逗留的文件。
旧规定则是留学生毕业后,仍可逗留在加国直至其签到期。
7、拥有外国国籍的原住民(registeredindians)可以无需申请学生签来加拿大学习。
8、留学生在递交了“毕业生工作签”(Post-Graduate WorkPermit)申请后即可全职工作。
现有的规定是在等候该签期间是不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