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为规范中小学招生录取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留学之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政府统筹安排,有关部门共同管理。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尔沁区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按划定区域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主要在迁入地公立中小学就读,解决入学问题。
(三)程序规范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公开、公平、公正。
三、学区内学生入学条件及方式
1. 城市小学入学人数
1. 入学年龄、程序及所需文件
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有科尔沁区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指定的小学报名,并提交户口一致的本地常住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和居住证明[房产证(含房产证)、购房协议(不包括个人之间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拆迁协议、廉租住房、住房实际居住证明(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自有房产比例在50%以上)等,商品房证明不算居住证明],提交在合格幼儿园就读1年以上的证明。户口与居住地一致或户口与居住地均在学区内的,学校审核确认入学。
2. 招生联盟
市区小学成立了四个招生联盟,分别是:实验小学与惠民小学招生联盟,名人小学、南门小学与逸夫小学招生联盟,解放小学与惠民小学招生联盟,交通小学与永清小学招生联盟。招生工作中,对户籍与住房不一致(即学生与父母户籍与住房不在同一区域)或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同住(即寄养在祖父母、亲戚、朋友家等)等情况的学生,由招生联盟内有足够学额的学校录取。
3. 集团化办学
原东郊小学作为实验小学东校区,与实验小学统一招生、统一管理、统一配备师资,两个校区分别接收本学区内学生,学区内其他学生及农民工、商人子女由惠民小学接收。铭仁小学教育集团成立,职业中专并入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原校区成为铭仁小学北校区,分区招生并承接铭仁小学部分学生,与铭仁小学统一招生、统一管理、统一配备师资,学区内其他学生及农民工、商人子女由逸夫小学接收。
(二)城镇初中招生情况
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学习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指定中学办理入学手续,提交主城区居民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和居住证明[房产证(含房产证)、购房协议(不包括个人之间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拆迁协议、廉租房、住房实际居住证明(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自有房产比例在50%以上)等,商品房证明不算居住证明]。户籍与居住地一致或户籍与居住地均在学区内的,学校审核确认并接收学生入学。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以自有住房为准入相应学校; 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同住的学生(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属、朋友等寄养)按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实际住所、户口登记地入学。
3.农村中小学入学率
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中小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提交当地户口簿或财产证明,进入指定学区就读。
四、农民工、企业家子女入学问题
(一)农民工、商贸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程序和相关要求
1.选择适用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申请表》
农民工、商贸人员按地域来源分为三类,每类设计三张表格:户籍在科尔沁区农区使用的《科尔沁区城镇、苏木农民工、商贸人员子女2018年入学申请表》(表一)、户籍在通辽市各旗、县、市、开发区使用的《通辽市各旗、县、市、开发区农民工、商贸人员子女2018年入学申请表》(表二)、户籍在外盟市、省、市使用的《外盟市、省、市农民工、商贸人员子女2018年入学申请表》(表三)(三张表格以下统称《入学申请表》)。 家长可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科尔沁区教研室网站下载三份表格,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承诺书等全部栏目,并在指定位置粘贴学生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 申请程序及要求
(1)对科尔沁区城镇、苏木务工经商人员,其父母是否在外务工经商、不居住在本地,由相应农村中小学进行调查核实。父母应将审核结果如实填写在《入学申请表》(表一)上,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学校留存《入学申请表》(表一)复印件备案。
(二)对在通辽市旗、县、区、区内务工经商的,由户籍所在地的中小学负责调查核实其父母是否在外务工经商,应将审核结果如实填写在《入学申请表》(表二)上,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开发区教育局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签署意见书,经督导员签字并编发编号,签字栏两边均需留有签字人的联系电话,以便回访核实。旗、县、市、开发区教育局可留存入学申请表复印件备案。
(3)外盟、外省市来华务工、经商人员,除填写《入学申请表》(表三)外,还须返回户口所在地,取得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当地不具备其适龄儿童、少年监护条件的证明。
3. 到校注册并提交身份证
农民工、商贸人员子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接收学校报到,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外省市学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就业或经商的证明(就业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3)居住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
(4)全家户口簿。
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校自行决定退还,复印件留存或提交。
4、学校在收集全部材料后,对家长工作、经商、居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科尔沁区流动人口登记进行审核核实,工作、经商、居住及流动人口登记时间需在6个月以上(2018年1月1日前),如调查核实、审核属实,则对应学校将接受该生入学。
(二)主城区农民工子弟学校
1.初中:
第四中学接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城区新区农民工子女、经商人员子女;
科尔沁实验初级中学接收符合条件、住所在本学区的农民工子女、经商人员子女;
八中接收符合条件的、居住于二中、八中校区的农民工子女;
第十一中学主要接收符合条件的、居住于第四中学、辽南老城、第七中学、第十一中学、通辽市实验中学初中的学区的农民工子女入学。
2.小学:
逸夫小学接收符合条件的、住在本校学区、市实验小学、铭仁小学北校区的农民工子女;
石街小学接收符合条件、居住于学区的农民工子女、经商人员子女;
惠民小学接收符合条件的、住所位于惠民小学、实验小学(含东校区)、解放小学学区的农民工子女;
南门小学接收符合条件的、居住于学校和名人小学学区的农民工子女、商人子女;
永庆小学接收居住于永庆小学、交通小学学区内、符合居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子女;
红星中心学校接收符合条件、居住于学区的农民工子女、商人子女;
建国中心学校接收符合条件、居住于学区的农民工子女、商人子女;
铁一小学接收符合条件、居住于学区的农民工子女、经商人员子女;
铁二小学接收符合条件、居住于学区内的农民工子女、经商人员子女。
(三)2018年招生工作中,各小学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摸底,严禁录取吃饭、睡觉都“小餐桌”的农民工子女、经商子女学生。对弄虚作假、骗取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不予录取,并责令其返回原学区。
(四)进本地区农业地区上学的农民工、企业家随迁子女,参照上述第(一)、(二)、(三)项规定执行。
五、工作安排
1. 招生时间:
5月1日至7月6日,公示录取政策及要求。
7月9日至20日,科尔沁区及通辽市各旗、县、区各城镇、苏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相应学校、教体局签字盖章的《入学申请表》(表一)(表二)。
7月23日至31日,有科尔沁区户籍的学生携带全部证件到辖区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农民工子女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相应学校提交《农民工子女入学申请表》及所需其他文件或证明,学校组织对其工作、经营住所进行现场考察,并按照《科尔沁区流动人口登记表》进行比对审核,考察审核属实的,发放录取通知书。各学校特殊人才学生的录取工作在此期间完成。
各学校须于8月10日前将入学学生名单、农民工子女入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科尔沁区招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户口迁移和领取房地产证的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的6月1日之前。
(三)开学时间按照《2018年暑假通知》执行,开学后进行军事训练。
(四)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学区招生,严控跨区招生。中小学新生要均衡分班、透明分班,不得以学生学业成绩划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小学生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任何学校不得超过规定的班额。
(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小学新生入学时必须持预防接种证报到,对无预防接种证的新生,学校将联系区疾控中心组织接种。小学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50米跑、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等,家长要指导孩子练习这些项目,让孩子顺利备考。2019年,部分农村学校新生入学需提供在合格幼儿园就读一年以上的证明,2020年,全区小学新生入学一律提供此证明。
(六)驻通辽市武警、森林警察、消防警察、军分区、人民武装部等部队官兵子女或家属实际居住在主城区,现役官兵子女由部队出具证明并提供军官证、家庭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前报送科尔沁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合格后安排入读相应学校。
(七)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8)按规定通辽一中南校区,被冠以国家级、自治区级特色学校的初中,经学校申请,可以招收部分特殊人才。学校应当制定特殊人才招生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招生。招生情况报科尔沁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九)永庆小学六年级学生,户口在科尔沁区农村的,可进入科尔沁实验初级中学就读;回民小学毕业生,户口在科尔沁区农村的,可住校进入第八中学就读。
(10)科尔沁蒙古族小学、中学招收科尔沁区市区以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和市区以蒙古语授课的农民工子女;初中招收科尔沁区市区以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和市区以蒙古语授课的农民工子女。
(十一)农村小学招生计划表(1)中各中心校、学校班级数、学生数,包括所辖村小学、教学点招生班级数、学生数。招生由中心校、学校统筹安排,制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结果报科尔沁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二)为落实招生计划,中小学公用经费拨付与生源挂钩,招生完成后通辽一中南校区,教体局将核实各校招生情况,如学生擅自超出招生计划,将不予注册。
(十三)如遇特殊情况,由科尔沁区招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解决,学校须严格执行要求。
6.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严格组织、规范操作,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透,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顺利、顺利完成。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在校门口公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及联系方式,招生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待家长、学生咨询。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招生录取条件、办法和录取程序、时间安排,认真落实工作安排相应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招生工作政策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生、收费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学校和人员进行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录:
1.科尔沁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市区小学学区名单
3.2018年市区中学区表
4.2018年农村小学学区表
5.2018年农村中学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