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辖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河南省、中央有关单位,省属高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将2021年全省职称评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查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河南单位和在河南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及年底前已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期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办理延期退休手续。申请职称评审或评定。
2. 申请审核政策
(一)关于申请审核条件
工程系列有高级、中级、高级,机械专业有中级和高级,建筑专业有中级和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有中级和高级,采矿专业有中级和高级,消防化工专业有中级和高级、安全专业为高级、环保专业为中高级职称申请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职业资格评审和认定办法按照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中、初级职称对应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已扩大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代考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外)。 项目系列条件未修改的,申报条件按上述修改后的项目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 其他系列(专业)按此前报名及评审条件执行。 具体申报及评价条件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才评价与发展(职称)()栏目查找并下载。
按照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申请副高级职称、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担任中级职务的年限(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单独考核聘任)年限由4年调整为5年以上。 2020年已有一年过渡,该政策从2021年起执行,不再过渡。
各评委会在进行职称评审时,要体现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论文”的倾向。 “唯学历、唯资格、唯奖项”,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重点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 如果申请人其中一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做出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符合要求的,可视为具有相应的职称要求。
(二)扩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范围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对接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进一步扩大范围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馆、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相互申请。
(三)畅通绿色通道
1.有下列情况的,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辖县(市)或者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一)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高层次急需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招聘“绿色通道”的通知》规定”(育人社办[2016]138号),高层次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绿色通道”;
(二)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的规定,获得“中宣部”“时代标兵”等称号的教师,可评定聘为高级教师; 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省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等称号的主要教师二等奖以上获得者通过职称“绿色通道”报考高级教师;
(三)援疆、援外人员申请免业务审查;
(四)超过申请期限的;
(五)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者其他省份委托的评审。
2.有下列情况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辖县(市)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抽查:安全:
(一)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中小学系列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的在职乡村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考核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 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考核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在职乡村教师; 在农村连续任职、教龄3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乡村教师,通过“绿色通道”职称评定认定为一级中小学教师;
(二)在农村工作满20年的县级及以下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技术人员直接申请副高级职称;
(三)非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毕业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者大专毕业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技术工作满8年或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学院中级工程班毕业。 如果您在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可以直接申请中级工程师职称。 具有大学学士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4年及以上的,可直接申请高级工程师职称(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非公工程技术局登记)。 人才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
健康系列“绿色通道”、业务豁免等审核问题按照健康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落实。
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上传审核扫描件并备案《河南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表》或《河南省特殊申请职称备案表》,然后进行网上申请。
(四)委托评审问题
非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资格证明。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 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对我省无同级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评审委托书,委托省外经审批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进行评审。 省直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级主管部门委托评定中级职称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颁发中级职称评定证书。评估委托书。 由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职称独立评审单位委托进行中高级职称评审的,职称独立评审单位应当对资格进行审查,出具评审委托书河南职称网查询,并委托经批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代表其进行评估。 受委托评审的人员必须按照受委托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五)网络媒体发布作品存在的问题
对于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账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文章或论文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超过30万,可以由两位同一领域的专家联合推荐。 作品的质量将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价确定。 在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下,优秀作品将与论文作品要求同等对待。
3. 申请审核流程
2021年,我省各级职称评审、评定和答辩(含独立职称评审单位)将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账户的建立和审核。 组织账户遵循“谁创建、谁管理”的原则。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分层设立,非公有组织按照属地原则设立。 单位应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辖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创建单位账户。 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郑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应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账户; 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应当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设立单位账户。
雇主账户创建后,您需要登录账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 负责创建账户的管理部门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 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告知不合格原因。
(2) 设立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账户审核通过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事管理→单位人事管理”中添加申请人信息,并创建申请人账户。
(三)个人账户登录及申报。 申请人账户创建后,申请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请系统→登录申请用户,用户名是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向用人单位询问,修改密码并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业绩。 非公有制企业无职称人员、事业单位公务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队转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请高级职称的B/C类人员应选择“评估类型”中的“一步(例外)”。 个人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审核材料。 超过期限的,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职称评审。 提交审核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状态。 如有退回的,须及时填写退回和修改的申请材料,并在有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审核。 各级审核部门不得修改申请人填写的任何信息。 审核通过后且已达期限,不得退回修改。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申报材料严禁保密,上传前必须解密,确保职称评审过程中不泄密。 各级评审完毕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查程序。 2021年,所有职称申请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评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妥善控制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审委员会主办部门必须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真实性进行核查。 对完整性负责,网络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防止隐匿、遗漏、弄虚作假。 省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审查由省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抽查。
申请评审职称,应当由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报相应审核委员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所有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 申请人逾期未完成申请的河南职称网查询,视为放弃申请。 对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通知”,避免多次审核。
申请中高级职称的,领取考核业绩材料的时间为当年9月底前,聘期计算为当年12月底前年。
4.审查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请人、申报单位和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职称评审过程中和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审委员会关键环节的监督指导。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2021]85号)要求,评审结果随机抽取进行核查,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规范权力、优化服务”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审批、简化申请程序,减少申请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时无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核实”的原则,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自行查询。 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和推荐诚信承诺制度,个人在申请职称和推荐用人单位时必须做出诚信承诺。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承诺其提供的相关证书、成绩成绩、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英语作文,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实行“一票否决” 。 对违反诚信承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请人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吊销所获得的职称。 同时,对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和诚信建设档案。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2021年,全省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要在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 各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者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查、整理、总结和会前准备等工作,确保审议会议如期举行,不得进行多年期审议。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独立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在公布的时间内收到并审核申请材料后,通过河南省职称中心将申请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服务平台至少在召开审核会议前5个工作日。 提交评审工作计划,包括:资格审查、评审材料的接收和专业分发、专家需求和专业分组、拟召开评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会议准备等。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将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审委员会讨论意见等)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需要解释的情况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分别在网上同步公布评审结果。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和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在申报审核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等待。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询问,主动为职称申请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我们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群众的来访和来电。 对可移送线索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实。 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齐全、程序合法的要求,层层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其他相关要求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当地疫情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防疫要求,做好人员体温测量、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 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减少申请人等待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二)卫生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适时公布。
(三)由于我省尚未设立盲人医疗按摩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需委托全国盲人医疗按摩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各地要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关于2021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的通知》(残联职业改革办[2021]21号)10月20日前将审核材料报送省残联,由省残联汇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核和委托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1.2021年职称申报时间表)。
(四)本通知未提及的相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 工作中遇到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联系。
附件:1.2021年职称申报时间表
2、职称申报及推荐诚信承诺书
3.河南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
4、河南省职称申报登记表(例外情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联系单位:人才评价与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