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河北、辽宁、湖北、湖南、重庆、江苏、福建、广东等8个省市将作为第三批“新高考”试点省份,将推行新的高考模式,即“3+1+2”模式。2、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4个省份继续新高考试点,2021年继续实行“3+3”和“6选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必考。学生要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学科中,选出3个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在2020年执行新高考的6个省市中,上海、浙江、北京和天津4个省市的全部科目均自主命题。而山东、海南高考试题由国家考试中心命制。3、上海市实行“3+3”和“6选3”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必考。学生要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学科中,选出3个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浙江省实行“3+3”和“7选3”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等)三科必考。学生要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等7个学科中,选出3个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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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年入学的新生实行新高考改革,课本有没有变化?
目前没有收到课本改变的消息。
高考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社会极其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这项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明确的部署。
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有专家担心,高考改革如果只是局限于科目调整,却不对招生制度也进行改革,可能令改革效果大打折扣。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2014年1月15日的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表示,教育部将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5个配套“实施意见”。至此,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所进行的高考改革方案的轮廓已大致清晰。研究统一语、数、外高考内容。
各省要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4年上半年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在有意愿、有条件的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包括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相关省份和高校要于上半年出台试点“实施办法”。
河北省高考四大变化 按照河北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2021年河北省高考将有以下四大变化: 一是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 二是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是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 四是录取批次发生了变化,除了先行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外,还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按照《实施方案》设定的高考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河北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本着“三年早知道”的原则,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016合并本科二、三批录取批次 目前河北省本科层次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个录取批次。合并本科二批、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为此,河北省定于从2016年起将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批次合并后,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录取机会不减少,同时,继续提供一分一档分数统计,考生可根据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总之,对考生而言,由于同一批次院校数量大幅增加,考生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也相应增加,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2017新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的重要参考作用,河北省定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基础。 2018新生实行新的考试制度外语可考两次 根据要求,河北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语数外分值150分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据介绍,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河北省原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等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并且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省内招生。“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加分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