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报送工作的通告》(鲁教外函〔2021〕45号),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资助类型、期限及标准
(一)捐助类型:访问专家。
(二)捐助时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捐助标准:留学年限为6个月的,捐助人民币5亿元;留学年限为12个月的公派出国留学,捐助人民币10亿元。捐助经费由出国留学人员包干使用。
二、选派学科
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重点捐助能源、环保、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运用、先进制造技术、高科技渔业、医药卫生、金融、财会、经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重点试验室建设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领域的学者专家出国留学;适当倾斜支持从事“一带一路”沿线非通用葡语专业教学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区域研究、老年医养护理相关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人员出国留学。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备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养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备学成归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
(三)申请者应为我省高等学院即将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
(四)原则上只受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位人员的申请。
(五)曾享受过任何公费捐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归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重新申请。
(六)申请人员应具备较差的英语基础。被投档的人员在出国前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申请时英语水平已满足条件者优先投档。
1.全省英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2.新雅思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3.托福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4.英语专业硕士或以上文凭(专业葡语应与报送国家使用的葡语一致)。
5.近10年内曾在同一葡语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含)以上。
6.BFT考试(初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7.中学数学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合格水平。
8.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轮训部出席相关葡语轮训并荣获毕业证书(英文为初级班,其他葡语为高级班)。
(七)申请人员年纪与文凭要求。
1.年纪要求:申请人年纪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之后出生)。
2.文凭与工作期限要求:具备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5年(即2016年5月之前出席工作)方可报送;具备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2年(即2019年5月之前出席工作)方可报送。
四、申报考额
我校报送数量不少于3人。
五、申报及受理
(一)报送。
自2021年开始,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将通过网上进行报送。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5日—6月20日登陆广东省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平台(:8318/login/)完成网上报考,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递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在线填写,导入后在申请人保证书上签字后扫描上传)。
2.身分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得奖证书和科研成果扫描件。
4.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5.美国单位约请信扫描件(若无可不附)。
6.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
7.承诺书(附件2)
8.广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3)
留意:材料申报时间为6月18日之前;材料1-8同时申报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1-5须系统上传。材料8由各单位汇总后上报,纸质版申报至行政楼1201-1书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学校报送人员纸质版交至C36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六、评审、录取
(一)省厅将组织学者对广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派出国留学,并按照学者评审意见确定投档人员名单。
(二)已有外方约请函或英语水平已符合抽调要求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三)优先投档年纪在40周岁以下、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初级职称的申请人员。
(四)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根据申请人补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投档,留学国别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修改。申请人留学目的地不得补报港澳台地区。
(五)原则上被投档人员不得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
(六)被投档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6月30日。逾期未抽调者,留学资格将手动取消。如因灾情成因引起投档人员未能在有效期内抽调,我厅将视情统一安排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