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常见问题2023-10-07 08:07:36佚名

中国医科学院

2023年

专科招生章程

中学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名称(全称):中国医科学院

●办学地点及现址:北京市沈北新区浑河路77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中学(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方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3.3万平方米(约合2298.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9平方米;生均寝室面积12.2平方米;生师比13.3;专任班主任91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班主任占专任班主任的比列为92.8%,具有中级职务班主任占专任班主任比列51.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额85595.3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3228.9元;图书135.5万册,生均图书36.8册。

2023级新生寝室标准(2、4)间。寝室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中学集中统一分配的方法分配寝室。

招生计划非常说明

●学校在制订分专业计划时按照中学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经中学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学校制订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东部地区和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和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各专业英语语种不限。中学英语教学统一采用英文,其中临床医学(红医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专业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抗生素剂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全英文教学,英语为非日语考生请谨慎报名。

●各专业男女生比列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课目的要求、综合素养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中学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课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课目保持一致)。

专业设置说明

注:各专业最终杂费标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

结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临床医学(红医班)中学生学习届满,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颁授中国医科学院专科结业证书并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按中学规定,符合临床医学(红医班)推荐免试研究生标准者,经本人申请,中学初审批准,可以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习,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颁授中国医科学院研究生结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学院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学制为“5+3”一体化的中学生学习届满,成绩合格者,颁授中国医科学院专科结业证书和研究生结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中学生学习届满,成绩合格并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标准者,颁授中国医科学院专科结业证书并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按中学规定,符合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推荐免试研究生标准者,经本人申请,中学初审批准,可以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习,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颁授中国医科学院研究生结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大专生学习届满,成绩合格者,颁授中国医科学院专科结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收费情况说明

01

杂费和住宿费的缴纳标准

各专业最终杂费标准根据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5+3”一体化专业杂费按5年专科杂费标准和3年研究生杂费标准分阶段执行,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入学当初杂费标准执行;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抗生素剂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杂费标准均为69000元/年/生。住宿费暂按1200元/年/生缴纳,最终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的变化,中学将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02

杂费和住宿费的退钱办法

执行广东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中学生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校区按照中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杂费和住宿费。

03

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的捐助新政

及有关程序

根据国家关于院校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新政的有关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中学开办“绿色通道”,优先代办入学手续中国医科大学分数线,解除中学生的后顾之忧,为孤儿学院生免收在学期间学宿费,协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代办生源地国家助学房贷,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缓解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中学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种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校综合银奖学金2000元/人/年、校综合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校综合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中学与美国爱丁堡女王学院联合召开的中国医科学院-阿姆斯特丹女王学院联合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筹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双方学院在大专教育方面举办合作,通过引进女王学院课程及师资,在中国境内为中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培养有国际水准的专门专科人才。

合作办学的全部教育教学过程在中国医科学院-阿姆斯特丹女王学院联合大学完成,中英双方按照各自高校的教学要求共同制订教学计划。

合作办学专业与校区其他专业在同批次投档。

中外合作办学中学生学习届满,成绩合格,颁授中国医科学院专科结业证书。同时达到格拉斯哥女王学院和中国医科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中国医科学院理学学士学位和阿姆斯特丹女王学院理学学士学位;未达到埃塞克斯女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但达到中国医科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只授予中国医科学院理学学士学位。

投档办法说明

录取比列

推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中学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录取线,以不高于招生计划1:1,确定调取考生档案比列。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不招收色盲异常考生。

高校志愿及投档

湖北省2023年推行“3+1+2”模式新中考,根据化学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投档,在其他省市按当地志愿录取办法处理。

对中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中学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录委有关加分新政规定。

所有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中考综合变革采取“专业+高校”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准;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中学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准:

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形式安排专业,以录取分进行排序,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物理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先后次序。分配专业时无分数级差。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无法投档满额的专业,专业调剂时按医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管理类专业依次满足,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中国医科大学分数线,作退档处理。

特殊省份投档规则

湖南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考取专业时需符合中学“3+3”模式设置的选考课目要求;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报名专业时需符合中学“3+1+2”模式设置的选考课目要求。录取及投档规则按以上省市确定的相关新政执行。

宁夏自治区推行考试院规定的“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录取原则。

特殊专业要求

法医学专业招女生为主;专业调剂时优先调剂女孩进法医学专业。

护理学专业不调剂投档没有专业志愿的男人。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投档补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调剂投档服从志愿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法语成绩不高于英文满分的70%。

其他说明问题

●新生持中学领取的投档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中学为山西哈密地区订单定向培养的中学生需同时持与当地签署的就业合同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投档考生,视其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检查,发觉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一律给以退回。

●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教育部中学生司核准,中学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院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中学生。

●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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