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教委[2023]46号)和《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东莞理工学院〔2020〕5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竣工验收2023年立项的创业培训计划项目。为确保项目竣工验收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23年申报项目中东莞理工学校,共需结题347个,其中国家级45个,省级95个,学校级207个(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除个别项目中途申请终止外,所有项目原则上均须进行竣工验收。
二、具体安排
(一)系统于2024年12月2日起开放,项目负责人可登录“创新创业系统(:81//)”按照系统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和完成报告,维护项目支出。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5年2月16日前完成上传工作)。
(2)导师在系统中填写意见并在系统中提交给学院(2025年2月23日前完成)。如果学院需要纸质版本的材料留学之路,项目负责人可以从系统中导出打印版的最终报告(必须复印)并打印在正面(不再需要导师手写签名和批注)并在提交给学院之前2025 年 2 月 25 日。
(三)相关学院收集好各项目最终申报材料后,自行组织初评和验收(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在系统中填写验收结论,并于2025年3月3日前在系统上提交至教务处。无需向教务处提交纸质材料。
(四)学校预计于2025年3月中下旬组织相关专家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组长须于2025年5月前持相关票据(导师签字)到教务处办理经费核销事宜。
(六)项目因正当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可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申请延期》(关公[2020]59号)(项目延期申请书可在学术部网站下载东莞理工学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项目完成情况可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报教务部批准后延期。
附件1:
2023年东莞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ls
教务部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