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师范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学校类型:公立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路57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白城师范学院颁发国家本科毕业证书; 专科(高职)毕业生由白城师范学院颁发国家专科证书。 (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大学本科:
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教育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小学教育专业每学年收入3500元;
数学及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历史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地理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公用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统计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园艺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动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电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财务管理(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费用7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道路桥梁及渡河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元;
法学专业学生学费为每学年4200元;
体育专业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学年收入44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费用4400元;
软件工程(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英语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商务英语专业每学年收入4600元;
日语专业每学年4600元;
广播电视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为6200元;
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美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副专业:
中文教育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数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生每学年收入3300元;
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英语教育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 国家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要求,我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区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军人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贷款报销、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白城师范学院分数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辟的“绿色通道”报名。 入学后,学校经核实后将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资助。 其中,学费和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 生活费以国家奖学金为主,勤工助学补贴为辅。
第八条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校全额提取营业收入的5%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4000元/年; 多项社会奖学金,奖励标准3000元/年。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实施“额外的翅膀工程”,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改善经济条件对学生成长发展的限制,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 打造集“物质保障、能力提升、精神激励”于一体的扶贫育人新平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第九条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对象认定及相关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以其及其家庭能够筹集的资金,无法承担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学生须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校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民主评估确定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大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说明家庭经济状况。 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结果白城师范学院分数线,按照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详细信息今日网校,请参阅《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本《简介》每年由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每位新生。
第五章 入学须知
第十一条 专业培训外语要求
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接受会说英语的考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专业部分主要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会说其他语言的考生应谨慎申请。 其他专业没有语言限制。
第十二条 专业培训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均向男性和女性开放。
第十三条 专业培训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入场规则
(一)投资比例
根据志愿填报批次情况,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生源省份招生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比例要求执行。
(二)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时遵循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专业从先到后的原则。 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偏好,如果第一专业名额已满,考生将被安排在第二、第三专业偏好,以此类推。 若所申请专业招生名额已满,符合专业调整的,可调整至未满专业。 不遵守调整的,予以开除。
优先级: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文科类别按语文、外语、综合艺术、数学顺序排列,学科成绩较高者优先; 理科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综合科学、语文,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
1、体育专业:
体育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录取成绩=文化课程总成绩的60%+专业课程总成绩)100%),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择优录取他们的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 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以考生所在省相应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及格成绩录取。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专业统一考试(联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高分择优录取。 录取采取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程总成绩的60%+专业课程总成绩的10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并通过专业统考(联考)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至低(综合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的60%+专业课程总成绩的100%),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并通过专业统考(联考)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程从高到低。 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通过专业课统考(联考)的考生,按招生原则为“专业优先”,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入场。 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三)专业调整
当所有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将根据提交的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其他专业,直至名额满为止; 对已申请入学但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给予拒绝处理。
(四)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加分录取。
第十五条 其他说明
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课程。 预科阶段,学生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培训基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