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随着34所独立学院2014年考研成绩和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和调整工作也开始了。 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推出复试调整问答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关于考研复试和调整的疑问,并将2014年考研考生保障到底。 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大师号召你报名【复试+调整问答活动】
【复试+调整答疑活动】首批19所学校先行启动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推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素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分数线,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格复审及重大调整
1、复试分数线
主题代码
主题名称
总得分
政治理论
外语
商务舱一号
商务舱2
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285章
38
38
57
57
商业管理
第335章
48
48
72
72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160
--
41
82
--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第285章
38
38
57
57
2.我院拟招收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转学生。 凡需要转学的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转学系统),填写转学信息,学院重新审核。 工作组将根据具体情况从网上招聘系统中遴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加复试。
3、所有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建议免试研究生不参加笔试或体检,但需参加面试)。 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我校研究生网站( )公布的成绩为准。
二、复审程序和方法
(一)复试报名审核及考生会议
1、复试报名:时间:3月31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化纤楼207室
2、复试资格审查: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系统”“确认复试信息”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分数线,选择复试科目;
(二)初试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页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几类材料: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学历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地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学校成绩单(毕业时须向学院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生报到入学);
(六)具有同等学历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资质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北京化工大学硕士学位复试成绩单;
(八)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提交的复印件纸张尺寸为A4纸,复印件由各学院保存。 所有提交的申请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将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笔试安排
1、复试笔试的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
2、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
三、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职称
复试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
行动调查
3月31日 14:00-16:00
主教302
工商管理(学术硕士)
西方经济学
3月31日 14:00-16:00
主教320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政治理论
3月31日 14:00-16:00
主教302
(三)复试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4月1日8:00--18:00。 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于4月1日7点50分至化纤楼二楼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窗口查看。
面试要求:①复试面试包括专业口语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② 复试时,提出问题的教师将根据其回答的质量进行评分。 每个学生应有多名教师提问,每人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全部复试完成后,组长组织教师根据每位教师评分表上的成绩进行总结并给出结果; ④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审结果公布
公布时间:4月2日下午16:00公布,请考生到化纤楼二楼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窗口查看。
(五)体检安排
复试通过的考生将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在我校医院进行。 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可的指定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由校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结论由学校医院确定。 对体检有异议的,由校医院解释。 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系统”,自行打印体检表。 体检是早上空腹进行,检查费60元。
体检时间:2014年4月4日上午8:00-11:30; 体检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医院
三、复试分数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方式得分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由“管理”转“工程”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需要折算,折算后的初试成绩=原考试成绩*285/335。
3、工程管理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要折算,折算后的初试成绩=原初试成绩*500/300。
4、各专业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相加,得出录取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中总成绩最低的考生(学术型硕士专业共8名)从石油化工学院选拔。 联合栽培。
5、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历考生的附加考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加分原则和依据全面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研究生招生实施的补充意见》执行。 符合优待条件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
一、本规定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
3、其他未明确的问题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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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考研调整中心| 201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线| 重测历年折线趋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