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复试且被认定为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书的签署手续,并提交人事(学籍)档案(此处简称“档案”)。
在2020年6月20日之前,需完成相关协议的签署。对于非定向考生,他们无需签订协议,只需将人事或学籍档案转出,毕业后可自主选择职业。而对于普通计划的定向考生,他们则需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签署《普通计划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该协议书需一式三份,考生本人需签字2024年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被拟录取的考生需与指定单位达成定向就业协议,且该单位应位于国务院所公布的民族自治区域内。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中的在职考生需要亲自、所在定向单位以及定向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教育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一份《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该协议书需一式五份,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同时加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公章。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需亲自与定向省份(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该协议书需一式四份,考生本人需签字并在其中一份上加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公章。
拟录取的考生需将签署的协议书亲自寄送至西北民族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该办公室将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请注意,我校仅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同时,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将保留一份协议书,考生本人也需保留一份。这两份协议书将由西北民族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给考生,考生再将它们转交给各自的工作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
提取资料:所有计划被录取的非定向型考生以及属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需依据报到时发放的《调档专用函》来提取个人档案。对于往届生,这一过程需在6月20日之前完成;而对于应届生,其档案可由毕业院校在学生离校之际统一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参与签署《普通计划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的学员,将不会进行档案调动。
考生需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籍及党组织关系。选择迁移户籍的考生需将户籍迁至“西北民族大学”,并在入学报到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至于党组织关系的转移,省外考生需转至“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组织部”,而省内考生则转至“中共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同样在入学报到时,由各学院统一将材料交至学校组织部。
录取通知书的派发需遵循严格程序,只有当拟录取的考生名单通过教育部的审核与确认,我校才有权正式向考生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二、其它。
考生需亲自签署协议,并按时递交相关文件;若逾期未递交,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考生需自行承担。
普通计划的定向协议书和骨干计划的协议书,均可在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考生如需获取拟录取证明,可将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行扫描或拍照,随后将文件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公共邮箱,邮箱地址为(邮箱号:),经研招办加盖公章后,再将带有公章的扫描件回传给考生。
协议书需通过EMS快递送达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邮编信息请查阅相关资料,联系人包括唐老师和袁老师2024年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如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同时,档案材料也需通过EMS快递至各学院,具体快递信息需与学院取得联系。学校明确表示,不接受其他快递服务。若因寄送材料时选用其他快递服务而造成资料丢失,相关责任需由考生自行负责。
5.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