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从1994年起,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公民可以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
师全国统一考试。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b、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c、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凭证。
注:有些地区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同学也可以报名,但是具体情况由各地注册会计师
协会掌握。
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或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均不得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