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的程序和年限

注册会计师2021-04-16 01:36:55网络

CPA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简称,具体考试程序及年限要求如下:
1、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会计或相关专业(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2、2009年后CPA考试科目改为“6+1”方式,即将原有的考试分为两个层级:
第一层极为专业阶段考试共考六科,在原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基础上增设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第二层级为高级考试阶段、考试科目为综合考试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的综合能力等。
3、第一层及考试考试成绩5年内有效,第二层级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要怎样才能考注册会计师和需要多少年啊?

注册会计师考试可以跨地区报考,但原则上是在何地报名就在何地参加考试,考生尽可能在当地报名,当地考试。此项考试实行计算机化管理,如果易地报考,容易造成考生成绩管理混乱或信息丢失。考生因工作变换或长科成绩考试合格后,换取全科合格证。


  考试机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的组织体育场机构为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化验室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由考试委员会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试委员会的工作。考试办人参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指导地方考试办公室工作。      


  报考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个有会计或审坟、财务管理、经济法和税法等相关专来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参加考试。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请免于部分科目的考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由地方考试办化验室负责。      


  考试科目:注册会计师考试目前共开考5科,即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中允许单科报考,单科考试成绩准许保留5年,5科成绩均通过即合格,取得会计师资格。      


  考试办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百分制、60分制合格分数线。考试办公室负责试卷的印制、发放和评阅工作。      


  报考时间:每年春季报名:秋季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地方考试委员会依照《报名简章》中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从业条件: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理由;二是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使资格永入保留。否则,证书5年后作废。
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基本条件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下列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由地方考试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可以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

2、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其它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过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处分;

3、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者。

报考注册会计师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审计、经济、统计)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申请者应填写们《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 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地方专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以公文方式报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其余考试科目,仍需参加考试。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通常于每年9月中旬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以下为200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时 间
审 计 9月16日 下午 02:00-05:00
税 法 9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会 计 9月17日 下午 02:00-05:30
经济法 9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财务成本管理 9月18日 下午 02:00-05:00

  五、考试报名时间

  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05年4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具体时间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确定,一般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3.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 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

  (二)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 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05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1年。

  (五) 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 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