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及驻郑有关单位: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专业
2007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06年相同。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考试报名图像采集防伪软件系统”,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初级由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级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50元、《人事考试指南》工本费10元、防伪图像信息采集费15元,共125元。
2、各主管部门按级别、专业填写《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和《经济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报考中级的由主管部门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统一到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各主管部门领取《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人事考试指南》,并在每位考生填涂的《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背面加盖公章,同时给每个考生一个报名序号和单位代码。考生按照《人事考试指南》的要求认真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
4、各主管部门及时将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试教材
为提高经济考试用书的科技含量,防止盗版,便于考生复习,在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其它经济考试用书不变。
教材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六、报名时间
2007年5月28日前为各主管单位宣传、组织报名时间;6月4日至8日,各主管单位统一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逾期不再办理。图像采集时间定在7月3日至12日(周六、周日除外)。
七、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有关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经济考前培训班,必须经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批准。不经批准,不得私自举办经济考前培训班。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八、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考;要严格遵守属地报名原则,不允许考生跨地区、跨单位报考。
2、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7年12年31日。
3、填写汇总表时,必须字体端正、清晰;填写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
4、各主管单位编排报名序号时不能重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单位代码和报名序号,以便数码照相时使用。
5、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题本可做草稿纸使用。
6、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字迹)、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存储功能),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7、具体情况请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