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成都大智若愚(成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专业成都法税咨询服务,创新财务+税务+法务一体化咨询服务,专注成都企业法税顾问.帮助企业解决相关法税问题咨询,如下面这些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元,以哪个为标准?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元,以哪个为标准?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元,以哪个为标准?合同签订之后可以变更吗?签订之后一般是不能随意变更,但这并不一定不能变更。若是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最好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否则的话一方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违约。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元,以哪个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