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资格报名工作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
1、导游资格具体报名条件为: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b.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c.外语类考生的学历不低于外语专业专科、非外语专业本;中文类(普通话、方言)考生学历为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职高)。
d.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现已在旅行社就业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a.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 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b.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考核 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c.报名时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d.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并交纳有关费用。
e.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考。
f.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二、等级考试报名条件为:
1、导游员等级考试进行初级考评、中级考试和高考试。98年考试成绩证明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补考。
2、凡符合《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者均可直接或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 --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一年以上者可报初级导游员。 --已取得《初级导游证》两年以上者可报中级导游员。 --《高级导游证》改试工作不定期进行。
三、考生每人须准备两张(等级考试三张)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相片,贴于报名表和准考证上。
四、培训培训时间及办班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五、导游资格考试
1、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导游实务、汉语言文学知识、现场导游。以上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间(除现场考试)2小时。
2、报考外语导游的考生考政策与法规、导游实务、导游基础知识、外语现场导游。
3、报考外语语种导游的考生,笔试科目同报考中文导游的考生,但现场导游考试必须使用所报语种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