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河北省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面向全社会招考。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有适应导游需求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即报名、交费、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安排考场等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并网上进行。网址:http/hbguideexam.gov.cn(河北省导游考试网)。网上报名、交费、上传照片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9时至31日17时,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17日9时至27日17时。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网上通知。
三、考试科目、内容和分值
(一)笔试
1、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全国导游基础知识、河北省导游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河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编写委员会编辑、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年7月出版的《导游基础》、《河北旅游》。
该科目分值为150分,全部为客观题(标准化试题)。
2、导游业务与政策法规:考试内容包括导游业务知识、旅游政策法规知识。参考教材为河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编写委员会编辑、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年7月出版的《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
该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客观题(标准化试题)100分,主观题50分。
3、外语:非汉语类考生用所报考语种翻译试卷中的中文词、句、短文等。外语试卷分值为50分。
(二)面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考生须在网上交费、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导游模拟讲解、景区(点)知识、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分值为100分。
非汉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的语种进行面试。面试程序、分值与汉语类考生相同。
(三)加试
1、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须与初次报名的考生同时上网报名、交费及上传照片。
2、加试的笔试科目为“外语”,即用所报考语种翻译试卷中的中文词、句、短文等。外语试卷分值为50分。
3、加试考生用所报考的语种进行面试。面试程序、分值与初考者相同。
四、考试合格标准
“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与政策法规”笔试科目90分为合格;面试科目60分为合格;外语30分为合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09年11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导游基础知识
下午:13:30—16:00 导游业务与政策法规
16:30—17:30 外语(非汉语考生和加试考生参加)
(二)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经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批准,初试笔试收费210元(含报名费10元);面试收费90元。加试笔试收费110元(含报名费10元),面试收费90元。
七、成绩查询和发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公布;面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考生可上网查询,随即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
八、资讯发布及咨询、监督
河北省2009年导游资格考试相关资讯将在河北省导游考试网(网址:http/hbguideexam.gov.cn)或河北旅游网(网址:http/ www.hebeitour.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