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医院开的证明,证明你在医院上班,并盖章就可以了. 主要就是:①相关证件:毕业证(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2009年在校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②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复印件(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2009年在校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上述材料依次装订成册)。 ③网上预报名未采集照片者应携带格式为jpg电子版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在报名点现场采集;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执业护士考试最新要求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另:1.从2011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取消护理学(初级士,原专业代码003),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纸笔考试作答方式。
3.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在所属考区中请选择“军队”,考点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军队院校。
4.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仅供参考!^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