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发[2022]3号)和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学校的情况。
一、工作原理
(一)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衡量德智体素质、择优录取、宁缺勿满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2、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招生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督导组负责督导检查和受理投诉。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总体组织,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统一对外发布信息,确保复试工作按照规定开展。符合国家相关考试要求。
(四)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复试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班子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双班组长,多名研究生导师和政审老师组成。 学院(中心)要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考核规则和标准,确保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进行。顺利有序地进行。
3、复试分数线
(一)复审采取差值形式,差值比例不低于120%。
(二)全日制普通招生复试成绩线:以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2023年全国A类考生”)进入复试考生基本成绩要求为依据分数截止”),结合差距比例、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初步考试成绩确定。
(三)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2023年,国家甲类分数线共降低10分2023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单科分数降低5分。
(四)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达到2023年国家A类分数线。
4、资格审查
(一)各学院(中心)复试前应严格审核考生的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明:应届生应提供加盖完整注册印章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生身份网上核查报告》; 往届学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4、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公章;
5、毕业论文(设计)等能够反映相关学习状况、实践经验、综合素质能力、个人特长等的原件(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
6、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1至4项为强制提交项目,第5、6项为可选提交项目。
(二)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相应材料。 以上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依据。 请您务必提供完整、准确、清晰的相关材料。 考生未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和学历验证信息等,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提供虚假、不正确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复试。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复试流程(包括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大学”。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审方式及内容
(一)复验工作原则上应在现场进行。
(二)复试总分为300分。 复试科目由《思想政治理论》、《审计学》、《财务会计》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读写)》组成。 具体分数为:
招生专业
(代码)
复试科目
积分(点)
审计
()
思想政治理论
40
审计
70
金融会计
70
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
120(20)
(三)笔试各科目时长为60分钟,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额外选修两门与复试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 每增加一个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每场考试持续3小时,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复试
(一)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在学校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泄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参与复试命题、阅卷、面试、评分、录取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并签署《保密责任书》。
(三)各学院(中心)必须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考生答题及复试视频将移交研究生院集中存储并存档备查。 参加复检工作的人员、分组安排、复检次数等必须保存详细记录,以便工作检查和统计。
(四)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招生单位认为必要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复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保证新生质量的重要内容。 主要考核候选人的实际表现,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
复试阶段,考生所在单位提供考生实际表现材料(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表》),由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考核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候选人的实绩材料须加盖候选人个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调阅考生人事档案。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全面审查本院(中心)的政治思想状况。
八、体检工作
新生入学后组织并进行体检。 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办公厅关于招生学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文件已实施。
9. 录取确认
(1) 分数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计算公式为:初试总分×0.6+复试总分×0.4。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满分30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及后续政治审查不量化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一)“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成绩; (二)初试总成绩; (3)“审核”成绩; (4)无审计或会计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同级别CPA、ACCA、CIMA、CIA、CISA、AIA、USCPA等); (5)《财务会计》结果。
4、学校报送录取数据前,如有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将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报。
5、“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单独策划,专攻专项。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为期10个工作日。 未经事先授权,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向他人透露。
10. 调整
(一)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基本成绩要求但未达到学校复试成绩的考生,或经学校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申请。根据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规定,2023年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向其他高校转学复试。
(2)学校第一志愿学生不足的,可接收转学生。 调整、复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进行。 具体调整要求将另行公告。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报名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于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 对在职候选人,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内处分或者政治处分; 对于考试人员,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监督复议
(一)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加强复试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监督制度和检查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督导组开展全面督导,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复试招生办法、复试考生和拟录取考生信息等。
(四)实行复议制度。 学校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和责任。 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监督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厅(监察员办公室)。 复审过程中私人、非法录音录像的内容,不予监督审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申请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如被定向就业录取,招生部门要对定向就业合同进行严格审核,严把关。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2023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考生无法重考或因此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复试录取期间,如上级管理部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规定,党委研究生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及时通知并遵照执行。
14. 补充规定
本规定由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