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2、学校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4、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收38个国家的国际学生。
5.学校代码:10092
6、学校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7、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河北北方学院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和国家认可的学历。 (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北方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8. 收费:
本科生学费:各专业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大专学费:师范专业3500元/年,非师范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住宿费:西校区500--600元/人每年,东校区600元/人/年,南校区500元/人/年。
九、招生计划:
各省(市、自治区)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局公布的招生计划。
10.录取原则:
1、贯彻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标准。评估和择优录取。”
2.实行并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本省有关规定招生;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将按照学校偏好依次录取,即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如果他们对第一选择不满意,以后还会考虑。 第二选择候选人。
3、晋级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专业优先,同专业成绩优先。 如果分数相同,则考虑考生相关科目的分数。 也就是说:按照考生的喜好对考生进行排队,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先安排专业偏好1,再安排专业偏好2,以此类推。 当考生不能满足全部专业志愿时,符合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转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同码专业; 不符合重大调整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当普通文史、理工科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关于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留学之路,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5、非外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6、报考体育、音乐、舞蹈、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组织的专业联考。 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不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省级招生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根据他们的意愿根据他们的专业分数。 录取顺序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的。 如果专业分数相同,则按照文化分数排序。 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录取。
7、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需参加河北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 考生文化、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批次省级招生控制分数线。 根据考生意愿,按照文化、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名。 入场。 如果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分数排序。 若仍相同河北北方学院经开校区,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
8、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相应批次的省招生控制分数线。 根据考生意愿,按照文化、专业得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名。 录取率低。 如果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分数排序。 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录取。
九、考生享受加分或减分的,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1、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
12、学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十三、新生入学及其他:
入学审核内容:新生报到后河北北方学院经开校区,学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核。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自治区)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热线:- 0313-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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