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招生章程解读

留学资讯2024-06-30 14:04:19佚名

西安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招生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西安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45

陕西省招生(普通专业)代码8119

陕西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9358

其他省份录取代码以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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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程度:高职(专科)

三年教育

颁发证书: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 学校简介:

西安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校积极服务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设,与全国70余家铁路单位和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是中铁西安局、郑州局、西安地铁公司共建单位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西安地铁公司、西咸轨道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了畅通的就业渠道。毕业生深受企业欢迎,订单培养成为就业常态,就业率、就业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毕业生就业率80%以上在铁路、地铁等国有企业,专业匹配率、职业稳定率很高。 学校依托行业、面向社会,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抓住区域经济蓬勃发展和轨道交通建设带来的难得机遇,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省内示范、行业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职院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

港口校区(总部):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口大道396号,邮编:

自强校区: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133号 邮政编码: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西关正街5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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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首校区:西安市新城区石翠路189号 邮政编码:

支持热线:

传真:

学校网站:

招生网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决定招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它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领导、纪委、工会、招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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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省属和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规则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最新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德、智、体、美等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留学之路,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对高考考生的外语不做限制,因学校条件所限,学生入学后的外语为英语(普通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请考生认真填写。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指南》及其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按学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已入档考生,按专业偏好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第一专业偏好不能满足,则安排第二专业偏好,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偏好都不能满足,同意调整专业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至其他专业;不同意调整专业且录取专业已满者,学校将拒绝录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单独设立学校招生代码,按照成绩优先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安排实行成绩优先原则,已入档的考生按专业偏好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第一专业偏好无法满足,则安排第二专业偏好,以此类推。只接受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入学。招生代码及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职称

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修(中外合作办学)

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铁道运输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三条 对来自实行“选修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按照考生报名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六章 奖学金、贷款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艰苦补助、学费减免等相结合的奖励资助制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学校助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800元。此外,学校积极开拓社会资助渠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勤资助体系。

第十七条 勤工俭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勤工​​俭学机构,为学生提供工作岗位,并根据学生的表现支付报酬。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学校是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办理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限额为每人每年12000元人民币。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需重新进行身体检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作弊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完成学业,经考试合格,由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并由教育部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西安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与原籍省招生政策有不一致的,以原籍省招生政策为准。本章程由西安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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