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管理系统
随着社会一步步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也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习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一份检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收藏。
支票管理系统1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支票时,须准备“支票收据”,经总经理核准、签字,然后按核准金额盖章,加盖印鉴,并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收款人请在支票收据簿上签名网校头条,以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出示支票存根,发票由负责人签字,会计核对(保管员在采购物品上签字),总经理批准。金额必须正确填写,填好后交给出纳员。出纳员统一编纂凭证号码,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收款人注销“支票收据”及登记簿。
3、月末结账时,财务人员凭《核对收款单》转帐应收款项,发工资时从已收工资中扣除。如当月工资不足,则按月扣除以后月份的工资。待受领人办妥报销手续后,补发工资。
4、对于报销金额出现短缺的,财务人员须及时跟进,并在月底前按照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5、公司财务人员的每一笔付款(包括公私借款),不论金额多少,都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如总经理外出,财务人员应尽量通知,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先付款后签字。
检查管理系统2
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类票据的购置、保管、签发、背书转让、注销等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专门登记簿予以记录,防止空白票据丢失、被盗用。
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章管理。财务专用印章应当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支付所需的印章。对按规定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经济往来,要严格履行签字或者盖章手续。
支票按使用范围分为人民币现金支票和人民币转账支票。
检查管理系统:
1. 现金支票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支票时需有“借款单”(如已有发票,则直接填写“支出凭证”),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按批准金额盖章,加盖公章,并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等。收款人签收支票收据簿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出示支票存根,发票由负责人签字,会计核对(保管员在采购物品上签字),总经理批准。金额必须正确填写,填好后交给出纳员。出纳员统一编纂凭证号码,按规定记录在日记本上。原支票收款人应在《支票收款单》及登记簿上作废。
(3)支票是银行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用于结算或委托其开户银行向收款人付款的票据。采用支票结算方式时,应于收款当日填制收据,与支票一同存入。收据应凭银行盖章退回的收据首联及有关原始凭证制作。
(4)现金支票须由出纳员专人保管,不得转让给他人。
(5)现金支票上的金额必须用大小写字母完整填写,不得涂改。如有书写错误,应及时加盖“作废”印章,并签发正确的支票。
(6)所有现金支票必须为记名支票,不得用于转账。
(七)接收人收到客户的空白支票后,应当先核对支票上是否有兑换码及出具单位印章,并当面填写结算金额、用途,留下客户单位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对于预留密码的支票,客户应当如实填写密码。
(8)客户开具支票时,必须核对支票内容。支票自开具日起十日内有效(如遇节假日,有效期顺延)。支票业务项目及用途必须一致。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数字不得涂改。支票必须与发票相符。如上述内容有误或支票有损毁,则无法接受。
(9)转账支票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低于最低金额的业务或交易应当以现金结算。
(10)如实填写并妥善保管收到的支票,确保其不丢失、不损毁。
(11)业务人员、技术人员收取的支票应及时送达财务部,出纳人员应按规定将支票存入银行。
2. 转账支票
收到转账支票时,应当填写《贷款申请表》,写明用途、金额,并按照有关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凡开具支票,均须填写收款人姓名、时间、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允许开具空白支票或金额为空的支票。对于预留密码的支票,必须在开具支票时填写密码。
对于需要报销的支票,由负责人填写《费用凭证》,经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对于已经结清的支票,应将支票存根及相关原始凭证一并附存。支票开具后,业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开具的未使用支票应在10日内退还财务部。
如果支票签发有误并被退回,则应在支票存根上加盖“作废”印章并附在正确的支票上,以供日后检查。
空白支票与银行预留印章必须分开保管、专人保管,不得在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章或事先填入支票预留密码。
所有空白支票必须存放在保险箱中,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箱钥匙。
企业之间办理资金拆借业务,在办理资金划转手续时应当附有借款协议。
检查管理系统3
企业支票管理系统
第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支票时,须填制《支票收据》,经总经理核准、签字,按核准金额盖章,加盖印鉴,并填报日期、用途、登记号码,收款人须在支票收据簿上签收备查。
第二条 支票付款后,出示支票存根,发票由负责人签字,会计核对(采购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批准。金额必须正确填写,填妥后交给出纳员。出纳员统一编纂凭证号码,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收款人于《支票领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条 月底结账时,财务人员凭《支票收款单》划拨应收账款,发工资时从已发工资中扣除。当月扣除工资不足的,按月扣减以后工资。待受领人办妥报销手续后,补发工资。
第四条:对于报销金额不足的,财务人员应及时跟进,并在月底前按第三条规定处理。如果一周内累计收入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会计或出纳应书面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款项,无论金额多少支票存根丢了怎么办,负责人都应书面报告总经理。
第五条 凡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后,会计或出纳应当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条 公司财务人员的一切付款(包括对公、对私借款),不论金额多少,均须经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时,财务人员应设法通知,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先付款后签字。
检查管理说明
1、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票据,是受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见票即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出票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用支票在同一票据交易区域内办理各种支付结算。
2、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只能转帐。
3、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有自己的支票。
4.标签:各银行的支票纸都是特制的,以防止伪造。
5. 发行日期必须大写:
6.收款人:天元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7.发卡机构账号:通常印在印台上。
8.人民币 ①应大写, ②$6598.70 六千五百九十八元七美分; ③应全写。
9. 小写人民币符号需用“$”括起来。
10、人民币的大小写必须一致,整张支票不得涂改,特别是人民币不一致、填写错误、涂改的,将被视为无效。
11.目的必须明确。
12、发行人签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加盖印章与银行预留印章一致)。
13.存根:供发行人记账使用。
14. 接缝密封
15.支票的付款期限为10天。
16、如果需要存入银行,需要填写对账单。
17.持有转账、现金或汇款单时不允许承诺立即付款。
18.可能存在与银行预留印鉴不一致的空头仓位。
支票管理系统4
1、财务部门应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应与财务专用印章分开存放,作废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印章。
2、领取支票,须按规定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并在《支票领款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付款。
3、支票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支票,不得损毁、丢失。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挂失。因支票丢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根据损失金额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出纳员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必要时注明使用限额,限额必须书写规范。
5、使用支票购买时,采购人申请时原则上不得超额,如超额,采购人应与监管人协商,超额金额较大时,采购人应重新办理手续。如采购人未与监管人协商,将追究采购人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6、出纳员必须及时记录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日、每月进行结账,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具空头支票。如发生银行存款坏账,出纳员应负个人责任,并按银行罚款金额处以罚款。
7、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核对,纠正未收款项,填写未收款项清单。所有已付支票存根,必须督促负责人在规定期限(七日)内上报。逾期每逾一天,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检查管理系统5
1.支票的使用范围
支票可用于与同城单位、个体经济家庭、个人进行商品交易、服务供给等支付结算。
2.检查管理要求:
(1)签发支票所用的银行印章应分别由会计、出纳保管,并与支票分开保管。银行印章不得用于提前盖章尚未签发的空白支票;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
(2)当您通过关闭帐户程序取消您的银行帐户时,您应将空白支票退还给您开户银行。
(3)所有支票必须为持票人本人开具,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付款期限为开具次日起10天,遇节假日顺延。
(4)签发支票应按银行的规定办理。如支票未按规定填写、涂改、冒用,由出具人承担责任。
(5)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日期、用途、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作废的支票应当在当日凭证上登记装订。
(6)严格遵守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开具空头支票、期票,不得利用银行信用挪用资金,不得签发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得交由销售单位签发支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资金额度和用途。
(7)支票不得转借、转让。持票人如将空白支票交给收款人,必须当面填写实际结算金额。
(8)财务人员应及时将收到的所有收据(转账支票)连同填好的存款单交回银行,并及时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3.领取及退还支票的程序:
(1)各部门如需领取支票,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付款审批表》,注明合同号、金额、用途、是否属于预算内支出、是否有预付款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审核。如属于预算内支出,财务部出具意见,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向财务部领取支票。负责人必须在支票存根和支票登记簿上签字。
(2)付款人必须在收到支票后三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报销原发票必须内容正确、号码正确、手续齐全,发票背面必须有付款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的签字。
(3)出纳员必须及时、正确地记录银行日记帐,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并及时找出差异的原因。他们还必须定期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4)空白支票、发票及银行收据应由财务部指定人员登记、保管,其使用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5)公司一切对外付款,如贷款、应收帐款、工程款支票存根丢了怎么办,必须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经办人员应持合同原件,按照预算内外审批程序,总经理签署的付款审批表,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同时将合同原件留存财务部备案。
检查管理系统6
第一节 考核管理
第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管理。使用支票时,应有《资金用途申报表》,并按资金使用权限分级报批。然后在支票上填写核准的金额、日期、用途等事项,登记号码,加盖印章。受票人应在《资金用途申报表》和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支票须在五日内报销结清。
第二条 出纳员以支票付款后,应凭支票存根、票据等将款项记入账目(采购甲方供应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还应由验收登记员签字),统一编制凭证,并按制度登记银行账户,附上原件《资金使用申报表》。
第三条 出纳员收到职能部门的支票时,应当认真、迅速检查支票票面是否清晰,印章是否正式齐全,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第四条 支票领用人如在领用当月未能向公司报销,当月支票尚未开具的,支票领用人应将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如支票已开具,则领用人应向财务部办理付款申报手续,否则财务人员凭支票领用手续及银行付款凭证办理相关账务。月底支票领用人仍未按以上制度办理的,由出纳员出具书面通知,告知负责人、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
第五条:报销时出现发票票面金额小于实际付款金额时,财务人员要及时跟进,并在月底前按照“第四条”制度处理。
第六条 出纳员应每周一向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报送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
第二节 现金管理
第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雇员工资、津贴和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承担的差旅费用;
4.结算起付线以下的小额费用;
5、其他经批准的费用;前款的结算起算点按照《银行结算办法》最新系统标准为1000元或经相关领导批准;
6.发放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金;
7.按照国家制度授予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奖励;
8、国家制度规定个人的各项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及其他支出;
9.向个人支付农产品,可以现金支付;
10、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需要以现金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 除本制度第一条规定外,超出现金限额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如必须全额以现金支付的,财务经理应列明使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大宗材料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用转移结算方式,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日常杂费所需现金限额为3万元,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 出纳人员可以从公司现金库存限额内支付现金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不得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付(即预付款)。如因特殊情况需预付款的,应事先报财务总监批准。
第五条 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填写《财务提款申请表》,注明用途、金额。提款须经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每日从银行提取现金限额不超过5万元,不得连续多日提款。为公司采购物品或支付费用时,尽可能提前申请支票付款。如需大量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系统流程审批后方可借款。预借现金后,需在借款事项办妥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超借金额预结清,并将未使用的借款归还财务部。逾期不结清的,财务部出纳员将书面告知借款员工、部门经理、副总经理。
第七条 按本制度规定使用现金的,由出纳员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单或收据,经批准后以现金支付。
第八条 收款、付款后,必须在收据上签名、盖章,加盖“收款”或者“付款”章。
第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台账,逐笔记录现金收支情况,每日清账、结算,计算结余,确保账付相符。
第十条 备用金按年度借入,借款人应于年度初持填写完整、经批准的《借款单》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年度终了前10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应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
检查管理系统7
1. 支票管理
1、餐厅须在当地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
2、为保证资金安全,请勿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多个账户,请勿在同一家餐厅的两个银行账户之间进行转账结算。
3、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者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4、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放入保险柜内)。使用支票时必须填写《空白支票签发及使用登记簿》,填报收款人、日期、用途、金额、支票号码,核准后加盖印章,收款人签收。
5、对填报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章,与当月凭证的存根一起装订成册,并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作相应的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