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学校
依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上海市第三中级学校2016年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的批复》(深教[2016]19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出国留学班部份招生计划推行自主招生。为着力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举办出国留学班自主招生,从而逐步推行教育国际交流,满足居民和师生的多样化需求,为师生实现多元发展提供愈发宽广的平台,使国家级留学机构提供给我校的慈善性、优质出国留学资源造福更多民众,非常是有出国留学心愿的工薪家庭的孙辈。同时,逐步推进素养教育,促进中学更快更好发展。
二、领导机构
创办我校出国留学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授任院长深圳留学机构,副院长及中层党员任成员。
三、招生对象
独立设置的高级学校(本校高中部除外)和9年一贯制中学A、C类考生。
四、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综合素养较高;
(二)小学基础学业成绩优良,德语语言能力强;
(三)有出国留学意向及经济能力;
(五)有较强自主管理能力。
五、招生计划
2016年出国留学班自主招生总数为50名。
除50名自主招生外,另有350名(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通过高考补报志愿根据成绩投档。
六、录取程序
首先,由我校出国留学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选拔标准和报送师生的综合材料,根据1:3的比列确定出席笔试的中学生名单,笔试数量为150名;再者,由笔试小组对师生综合素养、语言能力等进行笔试考评打分,择优投档。
七、招生步骤
(一)网上报考:
报考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24:00。师生登录上海市第三中级学校官网上的“深圳市第三初级学校2016年出国留学班自主招生报考入口>>>点击步入”,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递交。
(二)资格初选:
由北京市第三中级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所有自荐师生的报送材料,进行初选。出席笔试的中学生名单将通过上海市第三中级学校网站“公告园地”一栏及邮件进行通告。
(三)口试确认:
出席笔试的师生须递交本人纸质报考表并携带身分证原件及得奖证书打印件查验深圳留学机构,否则不能出席口试。
(四)笔试及公示:
笔试时间:5月15日
口试地点:上海市第三中级学校中学部
确定拟投档的50名中学生名单将在中学网站上公示,同时邮件通告师生和父母。
(五)名单上报:
5月25日,将拟投档的中学生名单上报北京市教育局审定。按市教育局相关规定,确认投档的师生不再补报高考志愿。若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的名额转到我校出国留学班高考招生计划。
(六)领取投档通告书:
7月下旬,经教育局核准后,与即将投档生一起统一领取投档通告书。
八、工作制度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正、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拟设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面试考评小组。
(一)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人大政协代表、媒体工作人员、家长代表、以及校省委成员组成。
(二)自主招生笔试考评小组由英籍班主任、本校班主任组成,创办英文口语、逻辑思维和语言能力三个口试小组,主要负责对口试师生的选择与笔试考评,并提供最终的投档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