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雅思2023-11-06 19:13:42佚名

日前,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新版《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剖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中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五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本科专业744个、高职专科专业247个。

新增“集成电路类”“安全防范类”等专业类

新版《目录》以原高职本科专业目录框架为基础,对专业类进行了小幅改名、新增、合并、撤销和归属调整。如迎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须要增设了“集成电路类”“安全防范类”等专业类,按照形势变化及部门职能调整撤消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类”等专业类。

高职专科专业调整幅度为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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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方面,中职专业、高职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都有较大幅度调整,其中高职专科较之前试点专业清单保留39个,调整(含新增、更名、合并、撤销、归属调整、拆分)208个,调整幅度260%。保留的专业主要是符合产业人才需求实际、职业成熟稳定、专业布点较广、就业面向明晰、名称科学合理以及特种行业领域专业;专业调整的情形主要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增专业,按照产业变革升级改名专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按照业态或岗位需求变化合并专业,对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给以撤消。

撤消中职学前教育中职农村医学等专业

按照有关规定,涉及临床医学、教育、公安、司法涉警类等高职本科专业为国家控制专业,列入行政审批事项。高职专科暂未设置国控专业。撤消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引导有关中学转设幼儿保育专业;撤消中职农村医学专业,引导有关中学进一步优化医药卫生类专业结构,强化布局婴幼儿托育、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大健康相关专业。按照有关管理体制变革情况,撤消防火管理、森林消防等公安类国控专业,在安全类中设置应急搜救技术、消防搜救技术、森林草原防火技术等非国控专业。

《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1年起,职业高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教育部要求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中学可按规定备案开办《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中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教育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高校根据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当设置高职专科专业,防止“一哄而上”。

目前,全省职业中学开办1300余个专业,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专业布点10余万个,每年培养1000万左右的高素养技术技能人才。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高校结业生,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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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建委),山西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变革施行方案》,强化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教育专业动态更新要求,促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建,我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产生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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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剖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中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五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本科专业744个、高职专科专业247个。我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等须要,动态更新《目录》,建立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二、执行要求

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1年起,职业高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中学可按规定备案开办《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中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我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高校根据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当设置高职专科专业,防止“一哄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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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专业建设要求。我部依据《目录》陆续发布相应专业简介,组织研发相应专业教学标准。各地要指导职业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施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施行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建。各职业高校要依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抓手,深入推动班主任教材教法变革。

3.做好新旧目录衔接。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结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中学应按照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围“双高计划”等我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结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

专业目录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是职业高校专业设置、招生、统计以及用人单位选用结业生的基本根据,是职业教育类型特点的重要彰显,也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宣讲剖析,严格贯彻落实,不断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变革,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施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晨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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