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简章

雅思2023-11-09 11:21:53佚名

一、院校全称

广州立信会计金融大学

二、就读现址

闵行分校:重庆市南汇新区上东路995号

宝山学校:北京市崇明区文翔路2800号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和信用管理)、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中俄合作)、保险学、精算学、国际商务、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物理、数学与应用物理、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等专科专业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中韩合作)本科专业安排在闵行分校就读;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财政学类(含税收学和财政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日语、英语和商务德语等专科专业安排在崇明分校就读。

三、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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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中学□成人高等中学

■公办高等中学□民办高等中学□独立大学

□高等本科校区□高等职业技术中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及证书种类

中学名称:

广州立信会计金融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结业要求的,颁授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立信会计金融大学本(专)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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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广州立信会计金融大学本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本科招生工作;中学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中学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结合中学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些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列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变革省市选考课目要求等详见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招办)编撰的2020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20年专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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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培养对入学英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专科语言类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法语;德语语言类专业限招英文;其它专业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专科英语和中韩合作本科专业教学语种为德语或英语,其它专业教学语种均为英文。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根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况病程,中学将根据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辍学与退学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无色弱色盲限制。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冬季统一考试)成绩我校投档的规则:

1.各市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比列将符合录取条件的报名我校生源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录取。具体的录取比列由我校依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自主确定: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原则上录取比列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录取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科,原则上录取比列不超过1:1.2。

2.我校对录取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我校认可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订的中考加分让利新政(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与考生的全省性加分新政。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科,且最高不超过20分。对山西、西藏等特殊地区考生,我校按教育部和各市级招办认可并公布的加分新政执行。),所加分数直接记入考生录取总成绩并作为专业投档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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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投档时,我校以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基本投档根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物理、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投档;

4.考生已达到中学的最低投档分数,但其所有补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会参照考生本人综合评价信息及各单科文化成绩调剂投档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给以退档。

5.我校有5个专科大学的专业推行大类招生,中学生入学二年后再依照中学生在校成绩绩点和中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6.专科德语语言类专业须要英文口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不进行口试测试省份则不受等级和分数限制)。

二、对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退档后所进行的征集志愿投档,我校依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列录取。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投档。

三、高考综合变革有关省市的投档规则和程序以各市招办规定为准。对去年推行“3+3”专业选考课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在进行专业补报时需按照我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考课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专业组)补报,且不同的专业选考课目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调剂。

四、在广东省,考取我校一本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课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2B及以上,本科则要求为2B4C1合格。

五、对宁夏自治区进档考生,推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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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杂费标准:

1.通常专业(含预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中俄合作金融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建委财(2005)34号】。

3.本科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中韩合作)专业【原计算机信息管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建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建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新政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中学生捐助规定,被本校投档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中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贴和杂费免除等。同时,中学还筹建优秀中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投档的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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