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落实“阳光高考”精神,切实保护考生和院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北京邮电世纪大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23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关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经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机[2005]31号)批准设立。 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的。 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及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学院的主办方为北京邮电大学和北京学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私立学院); 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 获得毕业证书并符合国家和高校有关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学院设有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院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办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北京市教委下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各地区生源综合情况,制定省份、专业招生生源计划。 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预留普通专业招生计划,且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 预留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艺术类专业总规划人数的15%,主要是为了生源质量。 规范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十三条 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必须按照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院各招生专业(类别)选科要求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和备案原则接收学生电子档案。 平行志愿提交一次后,剩余计划将向外部征集; 在顺序志愿录取中,当我院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我院将按顺序接受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按照相关政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政策加分后的成绩进行专业预选。 专业确定下一年级考生的办法是:成绩优先2023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
第十六条 对报考本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我院不要求英语口试成绩。 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和口试,也没有英语科目成绩要求。
第十七条 学院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软件工程专业除外)。
第十八条 软件工程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日语。
第十九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条 学院直接使用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组织单独的专业考试(简称“学校统考”)。考试”)。 已获得省统考艺术专业证书的考生,可填写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美术)申请表。 录取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地报名政策统一选拔考生后,学院将根据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统一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高分低,综合考虑道德、智力等因素。 、体育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第二十一条 入学时无单科要求、无外语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办公厅》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接受色盲及色弱考生,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接受色盲考生。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 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有代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 上述规定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地政策为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 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六人间:3000元/学年)。 各专业学费如下:
职称
收费
职称
收费
英语
3万元/学年
机电工程
32000元/学年
电子商务
3万元/学年
自动化
32000元/学年
沟通
3万元/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2000元/学年
财务管理
34000元/学年
物流工程
32000元/学年
财务管理(国际)
34000元/学年
软件工程
39000元/学年
通讯工程
36000元/学年
物联网工程
39000元/学年
数字媒体技术
36000元/学年
数字媒体艺术
450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院收取学费的办法:
1、通过交通银行银校通网上支付系统缴纳学费;
2、通过汇款方式向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缴纳学费。 详细缴费方式请关注学院财务微信公众号:“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财务处”。
第二十七条 学院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贷款、就读、补偿、报销”资助体系,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八条 学院的退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