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院是“保山市青年就业实习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华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 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拟招收见习人员22名。 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岗位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的通知》文件精神《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仅限于未参加就业实习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内就业且失业(即登记失业)。
(二)以前没有参加过其他单位的实习工作英语作文,没有领取过实习补贴。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组织纪律严明,无违纪违规行为; 热爱工作,沟通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实习待遇
(一)实习期间,每位实习生每月发放生活费1750元。 实习期间生活补贴按照保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2)签订实习协议后,按照有关文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实习期限为一年。 实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医院发给实习证明。
(四)实习考核成绩优异,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工聘用条件的,医院录用时优先考虑。
3、招聘职位
邮政
人数
学历
主要的
其他条件
护理岗位
2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4日(8:30-11:30、14:30-17:30)。
2、报到地点:保山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会议室(保山市龙阳区永昌路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
4.材料清单及顺序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见文末附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就业与就业证明》创业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成果证明等。 证书、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注册要求
应聘者必须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报名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因填写信息不完整或不正确,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医院将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后续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应聘者在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保山人事网保山人事网,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三)评估
考核方式根据报名情况而定,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不上或未按要求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统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招聘公告
对体检合格且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考生,医院将办理正式见习手续,并组织签订见习协议。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 考生须严格遵守龙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如果近期居住在保山市以外的地方,进入保山市时应提前了解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合要求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在您参加考试之前。 对隐瞒、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者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登记并处分。取消考试资格。 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龙阳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如对龙阳区疫情防控要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咨询。 龙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
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并提前办理“云南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 进入登记现场时,现场验证“云南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并测量体温 正常(<37.3℃),需提供登记和核酸阴性证明考试当天48小时内出具考试证明即可报名。 “健康码”显示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与核酸试纸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三)“云南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红码”,或未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不被允许入境注册地点。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无症状感染者、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近7天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超过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次要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包括移民);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且仍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无症状感染者; 3.其他不符合保山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五)报名、考试时,考生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开考场。
(六)考生因有相关旅行史、密切接触史或其他流行病学史而被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建议考生在考试后7天内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就医。
(八)考试时,考生应提前安排好行程,并注意交通安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山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老师、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