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津教务网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

雅思2024-05-06 19:06:48佚名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学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专科转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湘潭工学院,国标代码:12651。

第三条 湘潭工学院位于长株潭核心区国家湘江新区九华片区。 地处长沙-湘潭河西大学科技文化走廊中心节点。 区位优势明显留学之路,交通十分便利。 是学生求学、就业的不错选择。 一个理想的地方。 学院前身为湖南工商大学北京学院,成立于2001年。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湖南工商大学北京学院划转湘潭工学院。 它是一所私立、非营利性普通大学,是世界500强大学之一。 由实力企业吉利集团主办。 学院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毕业生符合专科升本科培养条件,授予湘潭工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北津学院教务_北津教务网_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教务网登录

第五条 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合成立专升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湖南省专升本招生相关政策的落实,落实有关招生决议,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院教务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章程和考试实施细则、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

第七条 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并组织招生宣传。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班)要求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教务网登录_北津教务网_北津学院教务

第九条 专科升格计划分为以下类型:

(一)普通计划:针对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北津教务网,我校设立5个专业为普通计划招生专业,如下表: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军人和竞赛获奖学生。 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可以选择豁免计划进行申请。 免试方案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转本科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如下表所示:

北津教务网_北津学院教务_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教务网登录

第四章 考试规则

第十条 考试费用的缴纳。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相关文件,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130元/人,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缴纳费用。指定时间。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 2022年5月14日(具体时间见门票)

第十二条 考试地点。 湘潭工学院校园内。 (具体考场详情见准考证)

第十三条:门票领取。 我校将于4月下旬完成考生考场的安排。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平台将短信通知考生)。

北津教务网_北津学院教务_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教务网登录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将在我校招生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五章 入场规则

第十五条 湘潭工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实施招生。

第十六条 招收免试学生。 退役大学生军人和竞赛获奖考生,按照《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军人入学考试实施办法——免专升本科》有关规定录取。 未经考试未录取的考生,首次填写我校报名表,即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录取。

第十七条:普通考生录取。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招生计划,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某一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人数时,将参考学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第十八条 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普通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统一录取。 录取完成后,如本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率未达到比例(在正常录取率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已解除家庭的学生本专业贫困者将被录取。 以实际毕业生参考数为计算依据),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采取增补、分项招生的方式。

第十九条 附加计划。 招生过程中,如考生成绩相同,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计划不足的,省教育考试院将补充部分计划。 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贫困家庭毕业生不再纳入计划,但纳入学校专业录取比例计算依据。

第二十条 公示。 录取完成后,教务处及时将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审核无误后,拟录取名单将于6月5日左右(不少于7天)在学校官网公布。 公告无异议后北津教务网,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一条 毕业资格审查。 7月5日前对应届毕业生录取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省教育考试机构将本科院校报送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处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与学信网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后,根据核实结果进行处理。 在最终录取程序中,我校将向审核通过的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各项费用(包括教材费、学生体检费等)。 各项费用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此外,学院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各类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成绩突出的学生。 此外,学院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