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在职基层项目人员”,须已在中山县服务满期,且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格)以上级别时期; 申请防贫监测信息 拟招聘该招聘岗位的人员,必须是经中山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注册招聘的防贫信息员。 并须在中山县县、村两级从事乡村振兴(扶贫)信息工作连续10年。 1年或以上且目前在职。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申报年龄为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出生、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见详情请参阅“计划”)。
中山县“基层服务工程”人员和中山县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山县“三拥一拥”人员需提供国家“三拥一拥”协调管理办公室制作的高校毕业生“三拥一拥”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中山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者和两新组织党建组织者须在中山县工作(服务)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中山县“招收大学毕业生进村工作”的人员英语作文,须提供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颁发的资格证明。
(五)现任中山县村党组织书记须在中山县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三年(其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累计三年)并在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停职期间的;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岗教师、有就业控制号码的教师、有就业控制号码的县级公立医院;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入职后将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具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无关的,不得报考和报考本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职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七)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考试涉及的工作(服务)经历(经验)、工作(服务)年限等相关资格条件时间计算以2021年11月30日为基准,年数按整年、整月累计。
2. 申请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1月24日前通过贺州市中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招聘公告、《日程表》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表: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申请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1月30日--2021年12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贺州市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0人事管理股)。
4、资格审查:符合本公告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到指定地点报名。 办理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各1份;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 (四)登记表2份; (五)应聘“服务基层”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报考防贫监测信息员(原扶贫信息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并经中山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局)批准。救济办公室)加盖公章; 申请担任现任村党组织书记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颁发的资格证明,并加盖县民政局加盖公章。 提供的证件原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申请人证件、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取消其注册资格。
5、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职位。
3.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各科目满分150分; 总共300分。
(一)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30 综合应用能力
10:30--12: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笔试通知领取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未领取笔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地点详情请参见笔试通知。
(三)开考比例:计划招收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因工作原因确需参加考试的,经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方可开始考试。 。
(4)加分条件:少数民族3分。
(五)成绩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并当场公布。 考生可在笔试当日下午3点后在考区成绩公告牌上查看笔试成绩。 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当场到考试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 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者缺一不可。 没有这两种证书的人不得参加考试。
进入考场前,考生须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无绿色健康码或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 面试
此次访谈由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2021年12月5日。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中山县“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任村干部、中山县扶贫监测信息员(原扶贫信息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1: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比例未达到1:3的,按笔试及格人数进行面试。 当比例内最后一名应聘者笔试成绩并列合格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若应聘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则按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更换面试人选。
(四)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次日公布应聘人员成绩。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在面试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名、按手印)。
5. 体检与评估
(一)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护理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根据同一职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对低分进行评分。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报同职位面试合格的应聘者。
综合成绩相同的,选择面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作为体检和考核的候选人; 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的,选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作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由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原则上体检在面试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必须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必须出具由检查医生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体检结果报告。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申请人对非当日、非现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机构提出复查申请。考试结论。 批准后进行复验。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三)评估
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 建立2人以上考核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学习情况、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考生的计划生育等。 进一步核实评估对象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重要档案资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历史地位不明、不能进行有效检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评估结束后,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应聘者应聘者应聘者应聘者应聘者应聘人员应聘者,应聘者应聘者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2021年12月上旬至中旬。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者其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成立。 人事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告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难以核实的问题,暂停审批,直至核实清楚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拟聘人员公示后,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或者公示后不合格的,不再更换。
(二)用人单位必须与用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主要负责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特招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离职后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及招聘程序:2021年12月下旬。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申请人加3分(以身份证与户籍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殊招聘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近亲婚姻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违反招聘特别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当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遵守考试纪律。 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阶段,自愿放弃资格的应聘者,应自公告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放弃资格的书面申请,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资格。擅自放弃就业资格的。 特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三)为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工作需要,本次专项招聘的工作人员须由县委、县统一安排人民政府适时到村工作一年以上。
(四)申请合并岗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和考核后择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聘岗位。 因怀孕而未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将一起选聘岗位。 每位候选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选岗前放弃的人员将依次更换,直至选完所有合格的候选人。 选岗后放弃的,不再更换。 选择岗位时必须遵守回避规定。
涉及本次专项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比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具体招聘事宜由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热线: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0774) -;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74-)。
特别提示:
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团体、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辅导教材、上网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
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