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志愿者设置及志愿者申请
24.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文科、体育类。普通类招生计划按史类科目组合、物理类科目组合编制,文科、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史类科目组合、物理类科目组合。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类,普通类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文科、体育类。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采用“学院专业组”方式设置志愿。招生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别)的人才培养需求和选修科目要求设置学院专业组,作为填报志愿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学院专业组安徽省2024年高考分数线,每个学院专业组可以包含不同数量的专业(类别)。同一学院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别)考生的选修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高校内选修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别)也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学院专业组。考生的选修科目须符合所报考学院专业组的选修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25. 一般批次和志愿者设置。
普通类招生有四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高职(技术)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技术)批次。
(1)普通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分为军事、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应急消防、公费师范院校、卓越教师计划、医疗免费计划、农业技术推广人才计划和其他类型(含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和综合评价录取)。
军队、公费师范、卓越教师计划、义诊医疗、农技推广人才计划等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高校专业组志愿者,每个高校专业组有6名专业志愿者和专业服从志愿者(义诊医疗、农技推广人才计划没有专业服从志愿者)。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应急消防等类型均设置1个高校专业组志愿者,高校专业组有6名专业志愿者和专业服从志愿者。考生本科预科班志愿者只能选择上述类型之一。
本科提前录取后,将进行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生,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同时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学校专业组志愿,每个学校专业组有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设置1个学校专业组志愿,学校专业组有6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志愿。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
(2)普通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分为士官定向培养、医疗免试、公安司法、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类型。
针对士官定向培养、免费医疗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等类型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高校专业组志愿者,每个高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服从志愿(士官定向培养有专业服从,免费医疗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没有专业服从);公安司法等其他类型设1个高校专业组志愿者,高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参加早期批次高职(专科)志愿只能选择上述类型之一。
2024年提前录取招生类别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普通本科招生实行平行选择,设45个学校和专业组选择,每个学校和专业组有6个专业选择和专业服从选择。
高水平运动队队员须在普通本科批次中填写本人院校及专业志愿;西藏就业计划、边防军人子弟预科班录取的非藏族学生须在普通本科批次中填写本人志愿,志愿排序由考生自行确定。
(4)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实行平行选择,设45个学校和专业组选择,每个学校和专业组有6个专业选择和专业从属选择。
26. 艺术的批次和志愿者设置。
艺术类共设三个批次,包括校本本科批次、统招本科批次、统招高职(专科)批次。
(1)第一批为艺术类本科生,包括少数经学校统一考试批准的艺术类专业和省级联考的戏曲专业,设1个学校专业组报名,包括1个专业组报名和1个专业组报名。
(2)第二批次为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包含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申请,设20个学院及专业组申请(每批次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其中音乐、表演、导演等子类或方向可同时报考),每个学院及专业组设6个专业申请和专业服从申请。
播音与主持、表演(导演)、美术与设计专业分别设A、B两部分录取。部分高校对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线的,可向我省申请,经批准后纳入A部分录取。A部分以外的其他高校(专业)纳入B部分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同时报考A、B部分。A、B部分均设20个学院及专业组志愿,每个学院及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A部分平行志愿填报及录取完成后,再进行B部分填报及录取。
音乐类对乐器种类等有特殊要求,按主辅项、声乐、器乐等分项备案录取的院校(专业),经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备案前单独备案录取,设1个学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单独备案录取完成后,再进行音乐平行志愿备案录取。
(3)第三批次为高职(专)艺术类专业统考批次,本批次纳入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职(专)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报名,设20个学院专业组报名(每批次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其中音乐、表演(导演)类可分类别或方向报考),每个学院专业组报名下设6个专业申请和专业从属申请。
27. 运动批次和志愿者设置。
体育专业招生分为体育本科招生和体育高职(专)招生两个批次,具体如下:
(1)第一批为体育专业本科招生批次,包含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体育专业学生。
(2)第二批次为体育类高职(专)专业。本批次招生对象为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高职(专)专业。
各运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20名学院及专业组志愿,每个学院及专业组设6名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可报考传统体育专业、健美操专业和啦啦队专业,但填报时只能选择一个类别。
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分别设立体育学(足球教师实验班)学校专业群申请和专业申请,符合体育学本科批次录取要求且足球教师实验班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单独填报申请,在满足体育学本科批次平行申请要求前单独录取。
28.每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贝语网校,对未完成的方案及新方案设立志愿征集阶段(首批艺术类除外),志愿征集设置与对应批次志愿征集设置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征集。
29.报考强基计划、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报考名单进行录取,无需填写单独招生申请表;未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批次的报名。
30.网上报名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填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31.考生应认真阅读、了解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和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及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学校、专业偏好。考生须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具备视频监控和上网查验条件的学校机房在线填写个人偏好。考生对所填个人偏好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应妥善保管个人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自身疏漏或错误填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偏好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考生提交志愿信息后,志愿填报现场将现场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由考生当场签字。未按时签字或代签字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志愿信息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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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高校选拔符合培养条件的新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当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新生的德智体美劳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注册
2. 候选人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 身体健康检查
5. 审查
六、招生计划及招生规定
七、志愿者设置及志愿者申请
8. 入场
九、信息披露
10.招生管理职责
11. 入学资金
12.违规处理
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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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候选人电子档案
2.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测评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及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者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参加高考考生诚信记录(主要指考生在入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考生电子档案数据须确保真实准确、规范图像,并与考生报名表、体检表等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3.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定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考生信息采集内容应符合高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的要求。应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到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核对、确认,并负责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质介质资料或相应信息库内容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格式建立本地考生电子档案。应加强对考生电子档案的管理,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各地高级中学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和管理,对考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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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实际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所在学校或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其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在考生登记表中完整、准确反映。
5.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证明,视为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一)言行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者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违反《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仍在处罚期限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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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体健康检查
6.所有报考高校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考生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特定检查的,须提供体检医院的相关材料。对于申请合理安排考试的残疾考生,其既往病史须与相关体检项目结果相符。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
7.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机构进行。主检医生应当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经培训合格。主检医院或相应医疗机构须按照第六条有关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考生体检结论无效。
8.各地体检时间安排及实施程序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办〔2019〕6号)执行。
9、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指定最终医学检验医院,对有关方面有争议的医学检验结论负责最终决定。
10.报考军事、公安、司法院校(专业)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司法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11.高校可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办学条件、专业培养要求等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提出附加要求,附加要求必须合法合理,并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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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查
12.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采用“3+1+2”模式,由高考统一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其中,“3”为高考统一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俄、日、法、德、西),采用全国试卷,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制定。“1”为第一志愿科目,即历史、物理中的一门;“2”为第二志愿科目,即思政、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的两门。选考科目由我省统一制定。
13.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修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6 月 7 日
6 月 8 日
6 月 9 日
早晨
语言
(9:00-11:30)
历史/物理
(9:00-10:15)
化学
(8:30-9:45)
地理
(11:00-12:15)
下午
数学
(15:00-17:00)
外语(含听力)
(15:00-17:00)
政治的
(14:30-15:45)
生物学
(17:00-18:15)
注: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外语笔试之前。
14.考生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行选择的三门选修科目成绩组成,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满分为150分,原成绩计入总成绩;选修科目满分为100分,历史、物理以原成绩计入总成绩,其他科目以等级成绩计入总成绩。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历层次选修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中招生总成绩办法的通知》(皖招办函[2021]10号)执行。
15.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语考试。外语口语考试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口语考试以中学外语教材为依据,采用面试或机考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口语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为5、4、3、2、1,不计入总成绩,供相关院校招生时参考。
16.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相关高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值班制度和首次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事发单位要第一时间直接向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报告。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分别向省级招生委员会、教育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泄密事件范围进一步扩大。
17.全国统考和省统考文化类科目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举行。考场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照有关考试规定进行管理。如有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地区增设考场的,须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各地要积极完善全国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建立维护、更新升级和改造机制,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完善考生身份核查和作弊防控制度,按照《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8.高考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高考阅卷工作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院校负责相应科目阅卷工作。负责阅卷工作的单位要加强领导,完善工作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和阅卷规则,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安全保密规定。做好阅卷教师选拔工作,保证阅卷教师质量,认真组织全体阅卷教师和工作人员培训,严格落实网络阅卷有关要求和办法,确保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确保高考阅卷过程安全和结果准确性。
省级考试机构要加强阅卷基地建设,高等学校负责承担阅卷任务,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做好阅卷教师的推荐工作。
19.省级考试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高考成绩发布。除教育部规定具体事项外,高考成绩信息只能向考生本人和报考相关院校提供,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以任何方式发布、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讯”“高考上线率”“高分考生”等内容。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高考成绩,也可下载打印。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成绩复核工作由省考试院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部分的错报、漏报、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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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计划及招生规定
20.教育部批准(或注册)的大学资格,应根据年度注册和批准成果,由教育部的年度注册和批准成果,由教育部,调整和实施学校的招募计划(IE)计划(IE招募计划)安徽省2024年高考分数线,并由全部(城市,城市)进行批准在招生法规中确定的原则和方法。政策法规和学校入学条例。
21.在教育部注册有针对性的就业招生计划的学院必须签署与有针对性的就业单位的相关法规。
22.大学应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法规制定自己的招生法规。根据宣布的国家法律和注册政策法规,如果有其他解释,则不应更改入学条例。与学校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一致,不得使用缩写,除非国家另有规定。 学校的法律代表应负责学校入学条例和相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
大学和大学必须将其录取法规上传到“阳光学院入学考试”的“阳光学院入学考试”,并在教育部指定的部门及其对省级委员会的诉讼中,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络()被称为“阳光学院入学考试”平台)。
23.录取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大学的全名,学校的地址(如果涉及分支机构或校园,必须指出),水平(本科生,初级学院),普通或成人学院,例如普通或成人学院,公立或私立学校,更高的职业学院或更高的职业技术学校,等等在专业教学和培训中使用的外国语言,意识形态和道德评估的要求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招收的候选人的录取规则(例如,使用候选人的奖金分数,具有相同入学评分的候选人的治疗证书和其他信息的类型,联系电话号码,网站地址和其他事项。
相关学院和大学制定的特殊考试和入学方法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并且不得与学校入学法规的内容相矛盾。
省级考试当局将向公众宣布相关大学和大学发布其录取条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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