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01
随州高新区西河镇工作人员陈进因私自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麦林港村非法利用公款购烟、赠送他人礼品。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程学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广水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该中心原主任谭志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天门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1
天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张社林因私自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和处分。
02
天门市城市管理金陵规划执法分局二中队原副中队长黄立波天门实验初中,擅自驾驶规划执法车在全市范围内行驶,并违规在公共场所停放。受到党内警告,并被免去副中队长职务。
03
天门市月口镇青花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万波违规为儿子入伍办宴天门实验初中,收受非亲属礼物。受到党内警告和处分。
04
天门市金陵街道办事处耀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英成违规组织母亲丧事,收受非亲属礼物。他受到党内警告。
05
天门市驼石小学违规发放补助金。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才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6
天门市马湾镇侨光小学违规发放补助金,学校校长彭志军受到行政警告。
07
天门市实验初中副校长何冰冰因违规被给予行政警告,并受到同市宴请。
节日期间“八严禁”纪律要求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贝语网校,中共湖北省纪委向各级党员干部重申“八严禁”纪律要求。该省。
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纪念品、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日礼品。
严禁公款出行或者使用公款因公出行。
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祝活动。
严禁非法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非法组织参与同城公款餐酒、宴会。
严禁私用公共车辆或非法租赁汽车。
严禁违规发放补贴、福利。
严禁举办婚礼、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