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
关于2022年城镇高中招生招生
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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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教育局、湘都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市属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机[2022]7号)和《邢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城市普通高中招生简章#
一、录取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以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根据学生申请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邢台市中考的初中毕业生(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跨市民办高中计划招生的学生除外),未填写高中偏好、成绩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学生。出生。
试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必须根据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面试等情况择优选拔考生。
二、招生计划
邢台市普通高中2022年招生批次及招生计划见附件1。
附件1:2022年邢台市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及招生计划↓
三、招生范围
(一)城市高中原则上在市区(含新都区、湘都区、开发区,下同)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违规跨区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
(二)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南宫中学继续试点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总额的5%面向全市招生,自主招收市、县初中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安排。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根据中考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选拔优秀学生。该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3)邢台市龙岗实验学校、邢台市大成中学、邢台追光中学等3所民办学校面向市区招生。今年,市教育局将按计划、自愿招生。
(四)今年,邢台市外民办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自主招生。实行统一的网上申请流程,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和相关招生规定进行招生。
4. 志愿者申请表
(一)如何填写志愿者表格
2022年,新都区、湘都区、开发区考生报考城市普通高中(含邢台江水中学、邢台会宁中学,下同)和邢台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全部采用远程在线方式 填写志愿者表格。
考生可于2022年7月4日8:00至2022年7月6日18:00期间登录“邢台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考报名”栏目,在考生指导下进行报名。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继续深造。 、中考成绩及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
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写申请时间内更改自己的偏好。如果超过时间,考生将无法填写或更改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普通高中,并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就读城市普通高中和邢台市外民办普通高中的资格。不得考入城市普通高中。
参加中考后,以前的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职业高中和中专,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否则将无法入学。
(二)志愿服务要求及须知
1.第一批:(1)填写统一入学申请表。邢台一中、邢台二中、邢台精英中学(邢台市招生100人,收费标准与邢台一中、邢台二中相同) 。考生在填写统一招生并行申请表时,可以从上述3所学校中选择2所学校填写申请表。
(2)获得分配名额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在填写名额分配学生偏好时,考生可以从上述2所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写偏好。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分配名额的学生人数为本年度学校招生计划的80%(不含特殊类型招生计划)(2022年邢台市第一中学和邢台市第二中学名额分配学生指标分配表见附件2)。
附件2:2022年邢台市第一中学和邢台市第二中学名额分配学生指标分配表↓
2、第二批: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开元中学、邢台精英中学。
有 2 个并行应用程序。考生可以从上述3所学校中选择2所学校填写申请表。本批次三所学校均为民办普通高中。其中,邢台太行中学学费为7500元/生·学期,住宿费为500元/生·学期;邢台开元中学学费为5850元/生·学期。 ,住宿费500元/生·学期;邢台精英中学学费为12000元/生·学期,住宿费1000元/生·学期。
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开元中学将于2022年秋季实行独立教师、独立教育教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财务、独立招生和毕业证发放。
3、第三批:邢台市第三中学、邢台市第五中学、邢台市第十九中学、邢台市江水中学、邢台市会宁中学。
有4个平行选择。考生可以从以上5所学校中选择4所学校进行填写。
4、第四批:邢台市第七中学、邢台市第八中学、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六中学、邢台市龙岗实验学校、邢台市大成中学、邢台市追光中学。
有6个平行选择。考生可以从上述7所学校中选择6所学校进行填写。其中,邢台龙岗实验学校收费标准为7500元/生·学期,住宿费为670元/生·学期;邢台大成中学收费标准为8800元/生·学期,住宿费800元/生·学期;邢台市追光中学学费为每学期14000元/生(含住宿费)。
5、邢台市外民办高中招生:2022年,邢台市外民办高中对邢台市内学生实行单独招生(邢台市外民办高中2022年招生计划见附件3)。
凡参加中考并愿意到市外民办高中就读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邢台市外民办高中相应的择校偏好。每位考生只能在邢台市以外的民办高中就读。选择一所可供选择的学校。
附件3:2022年邢台市城外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五、入学方式
市教育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控制分数划定办法,确定城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录取流程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以及邢台市外民办高中的顺序进行。
1、第一批:邢台一中、邢台二中、邢台精英中学(统一招生100人)。
招生时,先录取统一招生的学生,再录取分配名额的学生。
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各高中学校统一录取分数线。根据并行意愿,先录取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邢台市精英中学统一招生,再由邢台市第一中学统一招生被录取。中学和邢台二中将统一录取分数降低50分作为学生分配名额的最低控制分数,实行不同学校录取。
对部分仍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初中,市教育局将调整城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集中使用。根据考生意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校不划分高中。成绩较低的学生将被录取,直至名额满为止。
2、第二批: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开元中学、邢台精英中学。
按照“一批平行志愿者”模式录取两名平行志愿者。
3、第三批:邢台市第三中学、邢台市第五中学、邢台市第十九中学、邢台市江水中学、邢台市会宁中学。
4名平行志愿者将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者”模式录取。
4、第四批:邢台市第七中学、邢台市第八中学、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六中学、邢台市龙岗实验学校、邢台市大成中学、邢台市追光中学。
6名平行志愿者按照“一批平行志愿者”模式录取。
5、邢台市外民办高中招生:市教育局根据学生报送的意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向分校招生,直至名额满为止。
录取完成后,邢台市教育局统一发函至招生学校所在区、市教育局,并根据《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申请电子档转档录取名单。未经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学生,邢台市不予承认,不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六、报名要求
被心仪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领取通知并办理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书面说明理由的邢台市一中,视为放弃就读普通高中的机会。其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在学校显着位置公布本校的录取成绩和录取学生名单,供学生查看。
各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须在市教育局下发录取名单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新生报到等相关手续,并及时报告新生报到情况(含已注册学生名单)及未注册学生名单)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告。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网校头条,影响广泛。各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各初中要高度重视招生招生政策宣传,为考生提供好服务。要会同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学校通讯、微信、校刊等形式,及时通报招生政策、招生招生情况今年普通高中和市外民办普通高中的政策。详细宣传,对申请表、录取流程等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解读。在招生、录取的关键阶段、时间点,做好招生重点政策、难点的宣传解疑。社会各界的关注,从而获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将《邢台市教育局致2022年城市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分发给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学生家长(家长签字后,学校留存一份),以便学生理解,家长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正确引导、科学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选择适合个人成长和终身发展的学校,并按要求填写相应意愿。各普通高中发布招生信息必须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骗考生。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或者中考录取率。对擅自发布招生信息违规、不准确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超计划招生、非法跨地区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冒用对方名义共同招生、入学后违规转学;严禁参加公办普通高中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的名义招生;严禁公办高中以公办高中的名义招收学生;严禁公办高中以“助学”、“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各种考试以选拔学生,或者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夺生源;严禁学校代学生志愿者填写申请;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严禁招收贷款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市教育局招生名单以外的学生。
(三)严格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及时完成新生学籍登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学籍统一、学籍随行”,严禁分离现象发生严禁学校违规跨地区招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转学籍、空学籍、伪造学籍等行为。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严禁大班授课。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十不准”和市教育局招生工作“八不准”。健全违法招生查处问责机制,畅通举报违法行为和受理申诉渠道,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招生行为。公办学校违反规定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优秀资格等处分。优先权、撤销荣誉称号和其他处罚。民办学校违反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他们将接受约谈和批评。按照相关规定,将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当年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校外培训机构违反规定参加招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被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违法违纪的个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地方邢台市一中,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努力营造法治有序的良好生态。 。
邢台市教育局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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