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为大家提供2025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的招生规定,内容涵盖了学院的办学性质、教育级别、招生名额、报名要求、录取标准、费用标准、奖学金政策以及校园位置等多个方面。以下为具体详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指导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在2025年进行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活动。
第二条规定明确,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评估,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最终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过程需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严格监督,同时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审视也不可或缺。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7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该机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以及协调全校的招生事务,并对相关重大事宜作出决策。该领导小组之下设有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和专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在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将通过各省市区的招生管理部门、学校的招生简章以及学校的招生信息网络等渠道,对考生及社会进行公开。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应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学校录取的批次设置依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单位发布的批次为准,学校将依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单位的规定比例进行提档。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教育主管单位、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政策规定。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管之下,学校将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并优先选择优秀学生。
学校对外语考试科目没有限制。在本校,公共外语课程包括大学英语、大学日语以及大学俄语。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考生在思想品德方面需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在体检方面的规定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相关的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规定,录取标准需依据各省市区的志愿配置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原则来确立。对于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需遵循各自省市的具体投档规则,并依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接收投档。若首次志愿填报的考生数量不足,则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对于尚未实施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将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选拔2023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首先选拔报考本校且志愿为第一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则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在普通(文理)类专业的录取过程中,需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来自同一投档单位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确定其录取的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等的考生,如果考生所在地的招生政策明确了位次确定的规则,则依照该规则进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则,那么对于文史类(历史科目组)的考生,将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而对于理工类(物理科目组)的考生,则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若考生的投档成绩未能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录取标准,若其拒绝接受专业调剂,则将予以退档;若考生同意接受专业调剂,则将依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直至招生计划中的空缺专业被填补。
第十七条规定,山东省开设的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将获得艺术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录取时,不对学生的专业成绩设定具体要求,其录取程序将依照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在普通类常规批次中进行。
第十八条在山东省春季高考的录取过程中,考生需依据专业类别进行划分,并根据投档成绩的优劣顺序进行录取;若出现投档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高考投档位次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在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过程中,需依照各省(市、区)发布的相应文件规定进行操作。学校会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技能,以及德行、智慧、体能、审美和劳动等多方面素质,以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录取的标准是:
山东省内涉及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以及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五个本科专业,以及影视动画专科专业,均采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一考试成绩进行选拔;舞蹈学(师范类)专业则依据省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则参照省音乐类统一考试成绩。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完成录取工作。
山东省内其他本科专业均采用相应的类别统一考试成绩。在录取过程中2023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将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依次比较其统考综合分数(如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以及高考排名,优先录取分数或排名靠前的考生。
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实施高考选考科目的省份(或城市、区域)的考生,其录取工作将依照生源所在省份(或城市、区域)招生管理部门的既定规定来进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需依照教育部规定及各省市区的具体要求进行公告,并接受纪检监察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在收取或退还费用时,应严格依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编号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采取奖励、贷款、助学金、补助、免除学费等多种途径,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他们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以及勤工俭学等多种资助措施。学校依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依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编号鲁财科教〔2022〕17号)及现行最新政策,来确定资助的条款和评判标准。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新生须依照录取通知书的指示按时注册入学。若因故无法按时注册,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注册。对于未获学校批准、逾期两周未注册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入学资格进行复核。若复核结果显示不合格,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直至作出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对于任何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的学生,学校将无条件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需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以及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且成绩达标,累积获得既定学分,满足学校毕业条件后,将获得相应的学历文凭。该文凭的发放机构为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文凭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
对于满足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一旦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通过,便会正式授予他们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校未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负责招生相关事务的处理,提醒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对于任何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若学校先前制定的招生要求或规定与本章规定存在矛盾,则应遵循本章规定;若本章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存在不一致,则应以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对于未明确的事项,将依照上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
招生监督电话: -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E-mail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