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出台的相关规定和“依法治招”的原则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此编制本章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简称“哈工程”,其英文名称缩写为HEU,目前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这所高校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时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具体邮编信息请查阅相关资料。
该学校属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范畴,其招生对象涵盖了普通类统招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成员、内地西藏班学生、新疆高中班学生、台岛学测生、港澳台联合招生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等多个类别。
第四条,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南安普顿大学共建的海洋工程联合学院,已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成为一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该学院设有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自动化、水声工程四个本科专业,学生需在本校完成四年的学业。
第五条,在规定年限内满足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哈尔滨工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同时,那些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此外,对于那些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南安普顿海洋工程联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他们还将额外获得南安普顿大学的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规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基本准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考量,并最终选拔出优秀人才予以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规定2023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需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以及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学校的本科招生规定、招生方案以及招生方针2023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同时对于关键事项进行决策。
第八条,学校设置的招生办公室作为本科招生工作的固定执行机构,承担着本科招生日常事务的策划与执行职责。
第九条规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接受校内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严格监督。此外,我们也热切期待新闻媒体的关注,以及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共同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秉持“优化学生来源构成、推动地区教育平衡发展”的理念,全面考量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来源数量及其在全国学生来源中所占比重、学生质量、学校自身办学条件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编制了针对各省份和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学校将招生计划的1%进行预留,这一部分主要用于平衡不同地区统考上线生源的分布不均。在执行预留计划时,学校秉持着质量至上、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投放和使用。
学校在制定年度本科生的招生名额分配时,应严格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学校在执行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保送生选拔、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台岛学测生录取、港澳台联合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并依照教育部审核备案的专项招生简章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规定,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校本科生的招生计划分省别、按专业进行公布,这其中包括了各个专业的选考科目和报考的具体要求,并需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第十五条规定,在执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招生批次中,院校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至105%范围进行调档。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拒绝接受专业调剂,院校将对这类投档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规定,录取体检需依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八条 规定,学校船舶与海洋工程(联合学院)、轮机工程(联合学院)、自动化(联合学院)、水声工程(联合学院)等专业,以及材料物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教学语言均为英语。对于其他语种的考生,建议谨慎报考。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专业在招生过程中不进行口语测试。
第十九条 规定,学校将依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优先考虑分数高低,并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来分配专业,同时,在专业志愿的排序上,不设定任何等级差异。考生若成绩相同,在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将依据高考总分(不含加分项)、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的顺序,优先安排高考生的专业;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则按照高考总分(不含加分项)、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的顺序,优先安排高考生的专业。
第二十条 规定,内蒙古地区的学校将执行“招生计划比例为1:1,依照学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的招生办法。
第二十一条 规定,学校设立的未来技术学院将致力于响应国家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以及推动智慧海洋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通过选拔出类拔萃的学生,并实施本科至硕士(或博士)的连贯培养模式。
第五章 其他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进行入学资格的核实,对于核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同学,将依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规定,学校需依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应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所批准的项目及标准,对学费和住宿费进行收取。
第二十四条 规定明确,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提醒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十五条,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发布相关招生资讯。该网站的地址为:,如需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如对招生工作有疑问,可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存在冲突,应优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
自本章程公布之时起,其即刻产生法律效力。若学校先前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或规定与本章规定存在矛盾之处,则应优先遵循本章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