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雅思2025-06-10 15:06:37佚名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太原校区)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临汾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山西师范大学成立了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负责拟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以及探讨招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负责组织与执行招生任务的固定机构,专门承担着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职责。该办公室隶属于学生工作部。

山西师范大学的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且学校本身也接受来自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各方面的监督。该监察办公室位于纪委办公室内。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依照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指标,全面考量地域分布、生源素质、各省份高考报考人数以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多重因素,在借鉴过往省份招生指标的基础上,遵循“优化专业配置格局,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方针,编制各省份生源计划,提交教育部进行审核和备案,并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学校招生规定以及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向考生进行公开。依据教育部的具体规定,我们学校将保留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该比例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百分之一,此部分名额专门用于平衡不同地区统考成绩上线学生资源的分布不均。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规定,学校在录取考生时,将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考生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其次,身体健康状况须满足相关专业培养的必要条件;再者,投档成绩需达到同批次录取的控制分数线;最后,还需符合学校调档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学校将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选拔。

山西师范大学在考生体检方面,严格遵循教育部、前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同时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的要求,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中IV类标准的条件。

第九条  公费师范生录取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一旦进入录取环节,将依据生源地市进行分组,然后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从成绩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生源所在地市将依据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中的户口登记地来确定。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依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据投档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照山西省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未能被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但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成绩由高至低进行调剂,直至调剂至未满额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对于那些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超过各自科目及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我们将依照山西省相关专业的投档规定进行操作,并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以以下方式进行录取:

音乐学录取规则为:根据考生生源地及所在市的专业计划数,依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进一步参照文化成绩进行筛选,以确保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

美术学录取规则如下:首先依据考生来自的生源地市及专业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即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的总和)进行排序,从高到低进行选拔;若综合成绩相同,则进一步参照专业成绩进行筛选,以确保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自科目及批次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将依照山西省该专业类别的投档规定进行操作。在录取过程中,将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来自的生源地市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将参考文化成绩进行进一步的选拔。

第十条  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

报考我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定向县(区)所在地的本市户籍,录取时将优先考虑定向县(区)的考生,若定向县(区)的考生数量不足,则依次录取本市生源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户口所在县(区)的确定以高考电子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信息为准。

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决定录取顺序。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照山西省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那些未能按照所报志愿被录取,但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依照上述录取原则,按照成绩高低进行调剂,直至被调剂至尚未招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第十一条 非公费师范生、非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照各省(区、市)制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那些未被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我们将依据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直至调剂到未满额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录取顺序上均排在其他考生之后,对于那些既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愿接受专业调剂的,将进行退档处理。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所选的考试科目及录取标准需依照该地区当年招生录取的具体规定来执行。若投档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将依据各省(区、市)所制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比例内依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的招生办法。

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统一归为生物科学类进行招生,一旦考生被生物科学类录取,入学后将会根据他们的个人兴趣、专业培养的具体需求以及相关专业的分流规定来选择具体的学科方向。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对于那些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各自科目及批次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将依照考生所在省份该专业录取规定进行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音乐学的招生录取中,报考者需按照不同行当进行分组(具体分组情况以当年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然后根据专业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选拔,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将参考文化成绩进行进一步的选拔。声乐、钢琴、手风琴等项目若一志愿出现空缺,将依次递增名额至钢琴和声乐;在民族乐器领域,包括竹笛、唢呐、二胡、琵琶、古筝、扬琴、中阮、笙、板胡以及民族打击乐等,若一志愿出现空缺,将依照既定顺序依次递增一名至有生源的项目,如此循环直至达到计划人数,若仍有空缺,则继续递增至钢琴和声乐;而在西洋乐器方面,如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圆号、小号、大号、长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以及西洋打击乐等项目,若一志愿出现空缺,同样依照上述顺序依次递增一名至有生源的项目,直至完成计划,若仍有空缺,则继续递增至钢琴和声乐。一旦一志愿录取工作告一段落,若民族乐器项目尚有空缺,则依次按竹笛、唢呐、二胡、琵琶、古筝、扬琴、中阮、笙、板胡、民族打击乐、钢琴、声乐等类别,每类增补一人,直至该类别有足够生源;同样,若西洋乐器项目也存在空缺,则按照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圆号、小号、大号、长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西洋打击乐、钢琴、声乐等类别,每类同样增补一人,直至该类别达到所需人数,并持续此过程直至整个计划圆满完成。

舞蹈学录取规则如下:首先,报考者需按照各自的专业成绩进行排序,并依据成绩高低男女分开选拔;若专业成绩相同,则需参考文化课成绩进行进一步的选拔。此外,若在一志愿男生(或女生)的录取中存在空缺,则可适当增加女生(或男生)的录取名额。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对报考者进行选拔时,将依据考生所取得的专业成绩进行排名,优先录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将参考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继续进行选拔。

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如下:考生需依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该成绩由专业成绩的40%与文化成绩的60%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专业成绩。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制的省份,考生将根据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表演专业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考生将依据其专业成绩进行排名,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将参考其文化成绩进行进一步的选拔。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考生则根据其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考者需根据其综合成绩(即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的总和)进行排序,优先录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据专业成绩进行进一步的筛选。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制度的省份,考生将根据投档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优先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如下:报考者需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该成绩由文化成绩占750分的50%与专业成绩占300分的50%相加得出;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将依据专业成绩进行进一步的筛选,以决定最终的录取顺序。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对于那些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自科目和批次最低录取线的考生,需遵循生源省份该专业录取规定,依据“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专业成绩优异者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参考文化成绩进行进一步的选拔。对于那些未被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直至将考生分配到尚未招满且符合培养条件的专业。在专业调剂过程中,所有调剂考生的录取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对于那些既不满足专业志愿也不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进行退档处理。

运动训练与武术以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独立进行,由我国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性的统一考试组织。考生需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标的前提下,通过综合评估选拔出优秀者,录取结果需经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并备案。

学校在执行国家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部门的加分规定时,将原则上采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部门所提出的降分措施。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我校学生学业完成,达到教育教学计划所要求的内容,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将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要求,则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严格遵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文件》(编号晋发改收费发293号)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确保执行经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规定,对于艺术、体育专业以及通过提前单独招生方式被录取至我校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至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规定,凡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被录取的新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并按照学校设定的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延迟报到。对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超时的学生,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关键环节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学校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在校期间,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旨在表彰那些学习成绩优异且品德高尚的学生;同时,也设有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以帮助他们解决经济问题;此外,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所有相关程序均需遵循国家、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规定进行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适用范围限定于2023年山西师范大学针对普通本科生的招生活动。

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对于我校此前在普通本科招生方面所出台的任何政策与规定,若与本章内容存在冲突,均应予以废除,一切均以本章程所载内容为准。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环节,我校咨询人员所提意见与建议仅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参考,并不构成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山西师范大学网址:

招生办电话: -   邮编: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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