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雅思2025-06-14 20:04:57佚名

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文件》(编号教师〔2021〕4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的教育部等九部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文件》(编号皖教秘师〔2021〕72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省2023年度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此公布以下事宜:

一、实施范围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各地空缺编制的实际情况以及申报数据,2023年度我省优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定向县”)的实施区域包括:亳州市的利辛县,宿州市的泗县、灵璧县以及萧县,阜阳市的临泉县、阜南县和颍上县,以及安庆市的宿松县。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省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涉及130个名额,由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共同负责培养工作,招生范围覆盖全省各地(详情请参考附件1)。

(二)针对地方优秀教师的培养项目。在2023年,我们省设立了242个地方优秀教师的培养名额2023年安徽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这一任务由安徽师范大学负责实施,招生名额具体分配到了各个定向县,并且全省范围内进行招生(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2)。

三、工作流程

(一)严格录取管理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需参与2023年的全国统一高考,其志愿将单独列出,并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均面向全省进行招生,而地方优师专项的招生计划则具体到各个定向县。考生在专业选择上若服从调剂,有可能被分配至其他定向县。录取为优师专项师范生后,其户籍将继续保留在原籍地,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将依照相关规定,有资格迁移至定向就业的地区。

(二)签订培养协议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之前,必须与培养学校以及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省乡村振兴工作部门达成协议,并作出承诺,即毕业后将在我省指定的县中小学履行任教义务,连续任教时间不少于六年。对于那些拒绝签署协议的录取者,相关高校将剥夺其优师专项的录取资格。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并正式入学之前,必须与培养的院校以及定向的县政府达成一份协议,并作出承诺,保证在毕业后至少在定向的县内中小学任教满六年。对于那些拒绝签署该协议的录取者,相关的高等院校应当剥夺其优师专项的录取资格。

(三)落实就业岗位

省教育厅会在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的那一年,安排他们与有需求的县份进行岗位的双向挑选,以便协助这些师范生确定任教学校。定向县负责接收这些师范生,并确保他们能够得到相应的编制和岗位。对于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的毕业生,根据协议的约定,应由定向县来安排他们的任教学校和岗位。同时,定向县的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统筹就业管理工作,确保这些毕业生也能够获得编制和岗位。对于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的优秀师范生,应依据协议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违约行为将被记录在个人人事档案中,并按照法律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四、履约管理

(一)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履约管理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需严格遵循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中的各项规定。

(二)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履约管理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应遵守以下约定:

地方优秀师范生需按照培养院校所设定的教学培养计划,准时完成学业,满足教育培养目标和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获取本科及学士学位证书,同时依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若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地方优秀师范生无法履行协议,需向院校提出暂停协议的申请,并在培养院校及定向县同意后,暂时推迟履行协议。待情况允许2023年安徽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经培养院校和定向县核实并同意后可继续履行协议。

在校学习期间,若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被培养院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确诊,因健康问题无法继续学业或不宜从事教师职业;或者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由定向县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依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评估,或通过劳动能力鉴定,若因健康原因不适合从教,则可以解除协议。

在校学习期间,若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因违法或违纪被学校开除学籍,或者他们主动放弃学籍,或者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休学导致无法按时毕业,又或者他们符合培养院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退学条件,那么培训院校便有权终止协议,并取消其学籍。地方优秀师资培养项目的师范生需向所就读的培训学校退还之前免除的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补助金,且将不再继续享有优师专项师范生的教育待遇。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若毕业之后未遵守定向县就业的约定;或者,在非终止协议等特殊情况下,若在定向县所属的中小学校任教不足六年,并且未继续履行协议,这些行为均被视为违反了协议规定。

请参阅《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编号教师〔2021〕4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的教育部等九部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编号皖教秘师〔2021〕72号)。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为:-。具体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以及培养院校的联系方式,请查阅附件3。

附件:1.安徽省2023年国家优师专项计划表

2.安徽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表

3.安徽省2023年优师专项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安徽省2023年国家优师专项计划表.pdf

附件2:安徽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表.pdf

附件3:安徽省2023年优师专项相关单位联系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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