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招生”的指导方针,确保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活动的规范性,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出台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第三条 学校标识码:。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普通本科。
第六条校址及办学地点:
1.赣州校区:
三江校区,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红旗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2.南昌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了一个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校长及分管校领导等人共同组成。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制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此外,领导小组下设有办公室,该办公室隶属于招生就业处,并由招生就业处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专司负责组织与执行普通本科招生事宜2023年江西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具体承担日常招生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完善招生录取的监督与制约体系,强化纪律与责任的双重约束,积极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全力保障考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若能完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学校的毕业条件,将授予江西理工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若符合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还将被授予学位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依据江西省教育厅核发的招生方案进行录取,具体招生名额可参考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招生方案。
依据教育部规定,我校所保留的招生名额未超过本校本科招生总额的百分之一。这些预留名额的分配,将严格按照考生的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五章 招生科类及条件
第十三条规定,该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为省)范围内,对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文科、理科、普通类、艺术类以及体育类考生开放招生,同时亦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及海外华侨子女。
报考我们学校的每一位考生都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并且要真实地记录下自己的过往病史。体检工作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前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同时也要遵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前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及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与就业权益的通知》等规定。
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体检结果显示为“合格受限”的考生,该校相关专业的录取将不予考虑,具体规定包括:
色弱患者不宜报考的专业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以及环境工程。
色觉异常Ⅱ度,亦称色盲2023年江西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此类情况者不得报考的专业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以及设计学类中的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还有矿物加工工程以及冶金工程。
对于无法精确辨认红、黄、绿、蓝、紫等颜色中的任何一种颜色,如导线、按键、信号灯或几何图形的人员,以下专业不予录取: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设计学类(包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矿物加工工程、冶金工程、数字经济、工程造价、应急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行政管理。若无法精确在显示屏上辨认出红、黄、绿、蓝、紫等颜色中的任何一种,则不得被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体检结果显示为“合格不宜”的考生,不宜选择就读相关专业的学校,考生需依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且谨慎地做出报考选择。
对于高考分数达标、身体状况允许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可独立自理的残疾学生,将给予常规录取资格。
英语专业学生在外语考试中仅限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学及培养过程中所使用的外语为英语;而与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大学合作办学的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其教学培养过程中所使用的外语则是俄语;南昌校区的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商学院以及先进铜产业学院所辖专业的外语教学课程仅提供英语;而对于其他专业,报考时外语语种的选择则没有限制。
第六章 录取规则
学校会依据各省份的生源状况来设定调档的比例。对于采用顺序志愿进行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会超过公布计划的120%;而对于采用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通常不会超过公布计划的105%;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定的规定,则需依照其规定执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文件指导原则,学校在审查档案过程中,承认由教育部备案的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对考生所赋予的全国性及地方性加分政策及其对应分数,但总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事宜需依照该省(市)制定的文件来进行。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投档的省(市),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范围内,需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依照“分数优先、尊重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普通文理专业的录取工作,是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并依照“分数优先、尊重专业志愿”的原则来决定具体专业,同时不设定专业之间的分数差距。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未能如愿时,若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学校将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综合素质评估等信息进行调配,使其进入招生计划中尚未招满的专业;而对于那些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拒绝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将执行退档操作。
第十八条,对于来自不同省份的同分进档考生,录取工作将依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机构发布的文件进行操作。如果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机构没有制定具体规定,那么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的顺序来决定专业录取;而文科类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的顺序来决定专业录取。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或城市,若对投档成绩相等的考生在专业选择上有具体规定的,则需遵循该省份或城市的政策进行操作;若没有具体规定,则需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考虑:首先,参考考生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分;其次,考虑语文或数学单科的最高成绩;接着,查看外语单科成绩;然后,评估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再者,比较再选科目的单科最高成绩;最后,比较再选科目的单科次高成绩,并按照这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条件:针对美术与设计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我们认可其生源地省份的统考或联考成绩。只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上达到所在省份设定的本科录取标准,就有资格申请报考我校。在投档排序方面,我们将遵循生源地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果生源地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门没有制定具体规定,我们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
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关于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定:只要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所规定的本科录取标准,就有资格申请报考我校的体育类专业。在投档和排序的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循考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果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门没有制定具体的规定,那么我们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决定录取顺序。
第二十一条专项计划录取规定,国家专项计划针对江西省的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定向招生,其录取批次与统招专业相同;地方专项计划则针对江西省农村地区进行定向招生,其录取批次亦与统招专业一致;而苏区专项计划则针对江西省内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涉及的县份进行招生,其录取批次同样与统招专业同步。
第二十二条 规定,男女录取比例并无限制。一旦考生被录取,其专业选择将保持不变。然而,在入学后的第二个学期,考生可以依照学校的相关文件,提出更改专业的申请;同时,也有资格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学位。
第二十三条规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招生仅依据考生的志愿进行,不包含在专业调剂的范畴之内。而诸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家及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软件工程及创新实验班等,其调剂仅限于各自所属的专业类别。
为达成学校打造“稀土领域世界一流学科”的宏伟目标,致力于为国家稀土战略资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输送一批高水平的稀土领域专业人才,我校与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携手共建创新实验班。该班部分招生对象为江西、河南、安徽及福建地区的优秀学生,而另一部分学生则将在新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内公开选拔。关于具体的专业招生计划,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该创新实验班对高考科目成绩设定了如下标准:英语科目(外语)的分数不得低于115分,数学科目的分数则不得低于110分,这两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50分。
学校设立的先进铜产业学院(鹰潭)经教育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批准,成为首批成立的现代产业学院之一。它不仅是江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现代产业学院,而且还是学校积极融入江西省万亿规模的有色金属产业规划,借助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平台,充分发挥鹰潭市在铜产业链上的地理优势,与鹰潭市政府共同建设的学院(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信江北大道58号)。学院开设了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以及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方向)三个本科专业。新生入学后,冶金工程和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的学生在三江校区接受第一年的教育,随后两年至四年则转至鹰潭校区学习;而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方向)专业的学生在南昌校区完成第一年的学习,接下来的两年至四年则转移至鹰潭校区继续深造。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被录取的学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和学校要求内完成报到注册。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学生应向学校提出请假。若未请假或请假超时,除非是遭遇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安排为期三个月的资格审核。若审核结果显示不合格,学校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直至作出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对于任何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个案,一旦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 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
第二十七条 规定,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以及产品设计这三个专业将按照大类招生和培养的方式进行,其培养的总体平台被命名为“设计学类”。
第二十八条 规定,土木工程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及分方向进行培养,具体方向涵盖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领域。
第二十九条,冶金工程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和分方向培养机制,涉及的方向有:冶金工程(专注于有色金属冶金领域)、冶金工程(专注于钢铁冶金领域)以及冶金工程(专注于稀土冶金领域)。
第三十条 规定,机械工程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并按不同方向进行培养,具体方向包括机械工程(专注于智能矿冶机械领域)以及机械工程(专注于数字液压机械领域)。
第三十一条,自第二学期起,“设计学类”专业将进行专业方向的划分;而土木工程与机械工程两个专业,也从第二学期开始实施专业方向的细分;至于冶金工程,则需等到第四学期才开始进行专业方向的划分。在完成专业(方向)的划分后,紧接着的学期将依据划分后的专业(方向)进行相应的培养。
第八章 奖学金与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 我国高等教育阶段构建了一套融合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兵役教育资助、社会奖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旦被大学录取,他们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准时完成入学手续。入学伊始,学校便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详细审查,并据此实施了多样化的资助策略。在学费和住宿费方面,主要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辅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源;而在生活费方面,则以国家助学金为核心,辅以勤工助学等途径。
第九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学校依据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以及物价局所发布的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对学费和住宿费进行收取。
学校的学年学费规定如下:文科类专业的学费为4380元或4660元每学年;理工科类专业的学费则是4940元或5220元每学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9600元每学年;软件工程专业在第一、二年收取10000元每学年,第三、四年则是9000元每学年;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为16800元每学年。
自2024级新生开始,我校普通本科专业将实施学分制收费制度,此规定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收费体系包含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两项。专业学费按年度计收;学分学费则按照每学分100元的标准收取,具体金额依据“先选课后付费”的原则,根据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实际学分来确定。我校学生在遵循学分制培养计划顺利毕业时,所支付的总学费金额原则上不会超过采用学年制的学生所需缴纳的学费总额;具体的收费标准,需以江西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若学费发生变动,将依照江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最新规定进行实施。
第三十四条 规定,住宿费用将依据住宿的具体条件,按照不同的档次进行计费,其最高标准不得超出每学年1000元。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年度招生计划以及各省及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完成审核程序后,应以省级招生机构对外公布的方案为准。
学校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录取事务,对于以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有权依法追查其法律责任。
本章程仅对2025年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活动有效,并自公布之时开始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相关政策发生变动,则应依据变动后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江西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本章程与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政策存在冲突,则应遵循教育部的政策规定。
第三十九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子邮箱:。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址:
电子信箱:@
1.赣州校区
电话: -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邮编:
2.南昌校区
电话: -、(兼传真)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