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技术移民护照适宜于美国各种企业到台湾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具备特殊技能的员工到中国工作。美国企业需在中国成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中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护照,后者签发给赴日本分支机构主管或经理,其在中国的永居年限最长可达五年;前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中国的永居年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旁系亲属,法律容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孙辈随性。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中国工作,孙辈享受中国免费教育福利。
日本技术移民护照申请条件
1、须在国外有公司,公司应当是正常运行,通常注册时间一年、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人民币、没有行业的限制(假如顾客超过这个总额,也没有关系,可以注资。)
2、申请人在美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职员(L1对于顾客文凭没有明晰要求美国技术移民条件,但最好是本科以上。)
以美国公司的名义到中国注册分公司,派遣公司职员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注:针对国外没有公司的申请人,只要他是管理人员,文凭为本科以上,均可在我集团徽下多个公司作为其后盾录用他为公司作为高管人员并进行轮训指导后以L1护照派遣到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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