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逐步做好普通高等中学结业生就业工作的通告》(国发〔2011〕1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6号文件逐步做好普通高等中学结业生就业工作的通告》(鲁政发〔201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逐步做好我市大学结业生就业工作通告如下:
一、积极拓展大学结业生就业领域
(一)调整产业结构,培植就业下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广东半岛黑色经济区战略,大力发展具备下降潜力的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高档武器制造、海洋生物等战略新兴产业。根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着重构建一批绿色产业、动漫产业、创意设计产业等大学结业生创业基地和新区,拓展更多智力型就业岗位。
(二)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大学结业生就业。对当初吸纳大学结业生达到新增就业岗位20%的中小企业,优先考虑安排扶植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扩建借贷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大学结业生、签订劳动协议并收取社会寿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会寿险补助。大学结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头衔报送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候遇。
(三)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大学结业生就业。鼓励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结合国家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还要举行研究,并根据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当的项目施行过程中,录用优秀大学结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
(四)鼓励大学结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和引导大学结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常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统筹推行“选聘大学结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全科医师轮训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着力做好免费师范结业生就业和征集大学结业生参军服义务兵役工作,适当扩大“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等项目的覆盖范围,提高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的岗位项目,适当提高渔业农技、农林建设、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岗位。对在慈善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大学结业生,按规定予以社会寿险补助和慈善性岗位补助。逐步建立落实对服务届满考评合格人员的就业新政举措。各级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时,要划出一定比列,定向应聘满最低服务期限2年的“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社区工作者)。服务届满脱岗的“三支一扶”高校结业生(社区工作者)3年内享受以上新政。
二、深入推行中学生创业带动计划,鼓励支持大学结业生自主创业
(一)落实和加强创业扶植新政。研究颁布促使学院生创业带动性文件,重点扶植驻青大学的在校生和结业5年内的学院生自主创业,放宽一次性创业补助、一次性岗位开发补助和小额担保借贷范围。建立落实中学生创业相关的公商征税等降价新政,创新借贷新政,规范并合理运用民间融资,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确立南京市中学生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和初具规模的学院生成立企业。持《就业待业登记证》的大学结业生在结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农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3年内按户均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曾经实际应缴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大学结业生创立的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亿元(含3亿元)的符合国家征税新政规定的大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赋减免企业所得税。逐步建立和落实行政事业性计费缴纳等降价新政,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大学结业生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结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借贷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借贷。新领取的个人小额担保借贷,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额度提升到10亿元,成立企业的最高额度提升到30亿元。除国家限制行业(如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以外的贸易、服务、生产加工、种饲养等经营项目均视为小额担保借贷微利项目,列入财政贴息范围。
(二)确立加强创业服务机制。扩大创业轮训补助范围,增强创业指导,推荐创业项目。建立区县级中学生创业服务机制。推行中学生创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对学院生在结业年度内参加创业轮训的,按照其荣获创业轮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状况,按规定予以轮训补助。设立区市中学生创业指导学者志愿团,对高中生创业者进行轮训和“一对一”创业指导。加强全市统一的高中生创业项目资源库和网站,完善创业项目评估推介、有效采集和定期公布机制,帮助高中生实现发明专利项目转换。
(三)树立典型,宣传引导。每年组织一次“青岛市高中生创业艺人企业”和“青岛市中学生创业艺人”评选,对上榜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鼓励区市举办评比嘉奖活动,举行各种创业比赛,选用优秀创业学院生、金融机构、创业导师、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宣传交流,引导社会舆论,促进全社会对学院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培植提倡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推动扶植不超过1万名高中生实现创业。
三、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和职业技能轮训,提高大学结业生职业能力
(一)增强就业实习机制建设。坚持“提升品质,稳定下降”的发展观念,继续鼓励和扶植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推行就业实习基地。面向低端产业发展,运用现有科技孵化器,有计划、有方法地在孵化器内建设就业实习基地。落实科研项目助理新政,研究、探索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文凭人才就业实习计划。不断加强就业实习管理方法,规范实习活动,认真落实实习补助新政。逐步增强对实习基地的指导、评估和考评,规范实习管理,增加实习品质。实习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并为出席实习的大学结业生选购人身意外伤害寿险。实习单位开支的见习补助相关成本,不记入社会寿险交费基数,但符合征税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估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掉。
(二)推行建立面向大学结业生的职业教育轮训机制。探求推行大学结业生职业轮训新机制,密切结合市场需求,开发适宜大学结业生知识、能力水平的轮训项目,努力提升大学结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鼓励各类轮训机构积极参与,产生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就业能力为主要目标的订胆拖轮训机制。鼓励大学结业生出席职业技能轮训和技能鉴别。对结业年度内大学结业生出席职业轮训,按规定予以轮训补助。对企业新招收结业年度大学结业生,并与其签署6个月以上劳动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之内举行岗前轮训的,轮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轮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予以企业职业轮训补助。积极探求将实习轮训与岗前轮训、职业技能轮训密切结合的方法。
四、完善服务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保障大学结业生就业权益
(一)增强就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健全统一规范的北京市高校生就业服务市场,增强岗位网路配置平台建设。建立结业生就业实名制信息系统,确保各种就业信息的实名统计。通过组织企业进校园、召开专场应聘会、供求接洽会及学院生报告会、开展新政咨询、网络应聘、创业指导等活动,为大学结业生提供便捷、快捷、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信息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求职就业行为,建立职业供需信息搜集和公布机制。
(二)举行就业待业登记,稳定灵活就业。根据就业推动法的规定,为已就业大学结业生免费申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将就业困难大学结业生列入当地就业援助机制,实现一对一的援助和支助。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大学结业生,要按规定落实社会寿险补助新政。
(三)着力保障大学结业生就业权益。认真落实大学结业生社会寿险转移接续、户口、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等新政。逐步增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大力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清除整治工作,严肃惩处违规职业中介和应聘过程中的各种诈骗行为,简化大学结业生就业程序,避免各种就业仇视,维护大学结业生公正就业权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联动长效模式
建立组织领导,发挥协调联动作用。调动各部委积极性共同推动大学结业生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市大学结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为我市大学结业生塑造愈加优质的就业创业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详细组织制订和推行大学结业生就业、创业新政与考评标准,做好大学结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考评工作;各级教育部委和大学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要做好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自己的特色和色调,确立以满足需求和提升品质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各级财政、税收、金融、就业服务等部委和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协调配合,形成长效模式,共同推动大学结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健康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