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鲁东学院2018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规定鲁东大学招生简章,结合小学实际,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鲁东中学2018年普通中专招生。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三条中学名称:鲁东中学
第四条中学代码:10451
第五条办学层次:硕士生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办学类别:公立普通高等中学
第七条经理部委:广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办学地点:济南省保定市芝罘区红旗东路186号
第九条小学简介
(一)坐落“中国最佳活力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山东莱州;
(二)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三)教育部硕士教学水平评估优秀;
(四)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务院学位执委会批准的博士、博士培养单位;
(五)国家首批曝光的具备接收外国留师生资格的大学。
(六)全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大学和全省大学实践德育创新创业基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小学设立由教授任院长的招生就业工作指导执委会,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鲁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中学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机构,在中学领导下详细负责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的组织推行。
第十二条鲁东学院监察处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的鲁东学院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第五章招生投档
第十四条依据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经理部委有关规定确定投档比列。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会考成绩为根据,结合考生复查状况,择优投档。
(一)普通文工科专业投档原则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中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投档专业。当考生成绩未能满足考生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录取分相似的考生,若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了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鲁东大学招生简章,工科依次按英语、文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工科依次按英语、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二)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
使用各生源省哲学编导类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投档,综合分折算方法为: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产生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中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会考满分*30%+考生中考文化成绩*70%);若综合分相似,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投档。若综合分、文化成绩均相似,依次按英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艺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使用各生源省艺术类专业会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投档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产生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中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会考满分*70%+考生中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似,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投档。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似,依次按英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音乐学、舞蹈演出
青海省考生使用七校统考专业检测成绩,省外考生使用各生源省音乐学、舞蹈演出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专业课成绩相似,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投档。若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相似,依次按英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三)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使用各生源省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投档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产生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中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会考满分*70%+考生中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似,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投档。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似,依次按英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空手道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投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夏季会考投档原则
根据专业类型,依据考生的录取分从高到低投档。若录取分相似,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投档;若录取分、技能考试成绩均相似,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第十六条宁夏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若录取分相似且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工科依次按英语、文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工科依次按英语、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第十七条广东省普通文工科类必测课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课目等级要求为BB。四川省美术、体育类专业必测课目等级要求为4C。
第十八条施行会考综合变革的北京市、浙江省根据生源省(直辖市)经理部委规定投档。
第十九条投档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列限制。
第二十条对于根据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或增加分数录取的考生,投档时以录取分为准。
第二十一条鲁东中学语文、商务日语、日语、法语、朝鲜语、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葡语为英文,其它专业不限制英语葡语。
第二十二条复查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投档结果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鲁东学院招生网发布。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五条投档到建筑学专业的新生,入学后需出席艺术口试,未通过艺术口试者分流到土木安装工程或安装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第七章计费、退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第二十六条计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转学费用根据《山东省高等小学计费管理暂行方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小学成立“奖助学金”“助学借贷”“困难补贴”“勤工助学”“学费免除”“结对扶贫”“绿色通道”“爱心商店”等捐助方式,扶贫家庭经济困难师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证书颁授
第二十九条学习届满,达到小学规定的要求,硕士生颁授鲁东中学统招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结业证书,本科生颁授鲁东中学统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结业证书。符合学位追授条件的,追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条鲁东中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此外的任何成本。对以鲁东学院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鲁东中学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鲁东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亦依照此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