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城)教育行政部委,各有关学院:
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做好中学阶段中学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逐步推行小学阶段中学考试招生体制变革的推行意见》(深教规〔2018〕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普通大学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依照“稳步加强,优化布局;公开公平,保证品质”的原则,优化我市普通中学自主招生布局,引导普通中学分校科学合理定位和分层分类发展。
(二)着重打造驱动性强、富有特色的中学课程机制和自主招生制度,满足不同潜质和专长师生的发展还要,推进德育方法和课程变革,促使产生普通中学多样优质特色发展新格局。
二、招生类型
我市普通中学自主招生类型按一类、二类设置,其中:
(一)一类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备拔尖创新潜质的中学生或符合学院办学特色发展要求(工科、人文、科技等)的中学生。举行一类招生的小学,须具备完善的拔尖创新潜质师生培养机制或则在工科、人文、科技等方面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办学绩效明显且有相匹配的师资等资源保障。
(二)二类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备体育、艺术专长的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或符合体育、艺术术科发展方向的中学生。举行二类招生的中学,须拥有高水平体育、艺术团队,且在全省全国运动会、艺术大赛等比赛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或则体育、艺术术科人才培养方面有较明显实效,且均有相匹配师资、场地等资源保障。
三、招生计划
(一)2023年普通中学自主招生学院名单由市教育局统筹下达,举行自主招生的中学规模数量控制与2022年大致保持相当。
(二)获批举行自主招生的普通中学,其自主招生计划总比列(含两类)原则上控制在中学年度招生计划10%以内,同时自主招生计划占小学年度招生计划的比列原则上不能超出今年。公立普通中学自主招生一类招收D类考生的比列,不得超出本校D类计划占小学2023年招生计划的比列。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初审批准后,可适当下浮自主招生计划比列:自主招生管理规范、培养机制建立、办学绩效明显、社会认同度高;办学特色鲜明、资源保障有力;年度招生计划比今年有下降。
(四)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削减自主招生计划或取消自主招生资格:2022年一类自主招生计划完成率高于80%;2022年二类自主招生计划完成率高于50%。
四、申报程序
(一)中学应按照自身特色办学定位、基础、条件、优势与业绩,报送自主招生计划,拟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按照隶属关系,递交至所属教育行政部委。
(二)一类自主招生、二类自主招生分别根据《2023年上海市普通中学分校一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附件1)《2023年上海市普通中学分校二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附件2)有关执行。
(三)两校补报《2023年上海市普通中学自主招生报送表》(附件3),并于4月20日(周二)上班前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区属中学需经所属教育行政部委签章后申报,市局直属中学直接申报。
(四)基础教育处审核后,按照自主招生类别分别将学院报送方案和材料分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体育卫生美术教育处。
五、招生投档
(一)报考条件。符合北京市高考划线投档资格,且具备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含体育、艺术)专长的本市中学分校应届结业生,可报考出席1所小学的自主招生(一类及二类自主招生不能兼报)。
(二)招生投档。自主招生报考和考评检测全市安排统一时间进行,不缴纳任何成本。自主招生投档安排在全市统一划线投档前进行;自主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直接转为中学普通招生计划。
(三)成绩展现。举行自主招生的学院应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学院综合能力考评(专项考评)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根据相应权重比列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投档。如合成总分相似,先按学院综合能力考评(专项考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高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投档优先者,其中:
1.一类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占60%,学院综合能力考评成绩占40%,考生高考成绩不得高于中学的一类高考成绩控制线。中学可依照2022年招生投档划线状况、特色办学实际以及教育教学品质等状况,划定本校一类自主招生高考成绩控制线,控制线不得高于中学2022年高考投档分数线的90%,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二类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占60%,学院专项考评成绩占40%,考生高考成绩不得高于中学的二类高考成绩控制线。中学可依照2022年招生投档划线状况、特色办学实际以及教育教学品质等状况,分美术和体育两项分别划定本校二类自主招生高考成绩控制线,且分别不得高于中学2022年高考投档分数线的80%和75%深圳市美术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管理
1.市教育局设立普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工作组主任,地委办、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基础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体育卫生美术教育处和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全面统筹和加强全市普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
2.各区教育行政部委设立区普通中学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属普通中学中学自主招生方案审查和新增校区推荐工作,详细指导所属大学举行自主招生。
(二)做好信息公开
1.城区教育行政部委和大学学院要严苛推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程序,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主动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招生各环节,确保自主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平。
2.举行自主招生学院要提高招聘工作透明度,考评过程全程留痕,接受纪检监察部委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考评监督
1.城区教育行政部委和中学要严苛执行招生工作纪律要求,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禁止以不正当方式抢劫生源、违规招生,禁止运用中介机构违规招生深圳市美术学校,禁止招生乱计费和有偿招生。
2.推行责任追究机制,严厉取缔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对有非法招生行为的小学,视情节轻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扣减曾经或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计划、取消自主招生资格等罚款。
3.出席自主招生的大学学院应于每年9月末前向市教育局申报此项工作的年度工作小结和周期绩效报告。
(四)增强宣传解析
城区教育行政部委和中学要认真做好普通中学分校自主招生新政的宣传解析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确保普通大学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平缓施行。
附件:1.2023年上海市普通中学分校一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2.2023年上海市普通中学中学二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3.2023年上海市普通中学自主招生报送表
4.2022年上海市普通中学举行自主招生学院名单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