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艺术大学硕士专业投档分数线
(一)山东省
1、“统考+校考”理论类专业投档最低文化分454分,按文化分录取;
2、“统考+校考”造型类专业投档最低综合分72.74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统考+校考”设计类专业投档最低综合分71.64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校考”书法学专业投档最低综合分73.35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统考”美术学(艺术教育)专业投档最低艺术类总分538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会考成绩×2.5×60%;
6、普通中专工科类专业投档最低文化分507分,排位64073;
7、普通中专工科类专业投档最低文化分489分,排位68153。
(二)云南省外
1、美术学专业投档最低文化分457分,按文化分录取;
2、书法学专业投档最低综合分72.27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造型类专业投档最低综合分74.97分美术专业分数线,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设计类专业投档最低综合分74.32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三)全省联合招收港澳台侨生,投档最低文化分276分;
(四)台湾免试生,投档最低专业分225分;
(五)山西“协作计划”预科生(视觉传达设计),投档最低综合分77.50分;
2019年上海艺术大学两校考类别专业合格分数线
(1)外型类:山东省考生235分,山东省外考生245分;
(2)设计类:湖南省考生230分,山东省外考生240分;
(3)绘画类:山东省考生235分,山东省外考生230分;
(4)理论类校考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全省考生)。
(5)山西“协作计划”预科生(视觉传达设计)245分。
投档方法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须出席县级艺术会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硕士高校投档(省会考未牵涉到的专业除外)。报名我校除艺术学(艺术教育)、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出席我校组织的普通中专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评及复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状况下,我校根据投档原则择优投档。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检查和专业复试美术专业分数线,凡不符合投档条件、发现有假账行为或经我校招生执委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还祖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送有关部委处理。
投档原则和方法:
1、广东省: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类工科生,美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工科生,其它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艺术类校考专业分四种校考类别,分别是“理论类”、“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
我校各专业按浙江省中考投档批次进行投档。其中,“统+校”批次的专业按校考类别先“理论类”,再“造型类”,最后“设计类”的次序进行投档,即先进行前一种校考类别投档,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校考类别投档。荣获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相应专业,也按上述次序进行投档。
(1)“理论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出席湖南省艺术术科会考,并取得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即出席《美术知识与作品赏析》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似,则工科生优先;就像是工科生(或工科生),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投档。
(2)“造型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黑龙江省艺术类硕士高校投档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投档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如综合分相似,则按专业成绩择优投档。在综合分达到投档条件后,各专业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投档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依照专业志愿次序的原则,确定投档专业。综合分估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黑龙江省艺术类硕士高校投档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投档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如综合分相似,则按专业成绩择优投档。在综合分达到投档条件后,各专业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投档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依照专业志愿次序的原则,确定投档专业。综合分估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黑龙江省艺术类硕士高校投档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投档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似,则按专业成绩择优投档。综合分估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艺术学(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出席湖南省艺术术科会考,会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高校投档分数线,在录取考生中按美术类联考专业录取总分(即艺术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6)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出席湖南省艺术术科会考,会考专业成绩达200分(以满分300分估算),文化成绩达到广州省大专工科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工科类择优投档。如文化成绩相似,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投档。
(7)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出席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广州省大专工科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工科类择优投档。如文化成绩相似,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投档。投档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依照专业志愿次序的原则。
(8)当考生未被投档至补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投档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投档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给予退档。
2、广东省外: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在四川、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收普通类工科生。美术教育专业在广东、江西两省招收普通类工科生。其它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艺术类校考专业分四种校考类别,分别是“理论类”、“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
我校各专业按各县会考投档批次进行投档。其中,校考专业按校考类别先“书法类”,于是“理论类”,再“造型类”,最后“设计类”的次序进行投档,即先进行前一种校考类别投档,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校考类别投档。荣获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相应专业,也按上述次序进行录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投档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似,则按专业成绩择优投档。综合分估算方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理论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出席各生源省艺术术科会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艺术术科会考的省市除外),校考专业成绩(即出席《美术知识与作品赏析》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投档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似,则工科生优先。同一省市,艺术学专业投档数量总和最多不少于4人。
(3)“造型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投档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如综合分相似,则按专业成绩择优投档。在综合分达到投档条件后,各专业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投档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依照专业志愿次序的原则,确定投档专业。同一省市,投档数量总和最多不少于15人。综合分估算方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投档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如综合分相似,则按专业成绩择优投档。在综合分达到投档条件后,各专业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投档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依照专业志愿次序的原则,确定投档专业。同一省市,投档数量总和最多不少于30人。综合分估算方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出席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市的普通工科类硕士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工科类择优投档。如文化成绩相似,按各县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投档。投档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依照专业志愿次序的原则。详细投档批次以各县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6)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出席各生源省艺术术科会考,会考专业成绩达200分(按满分300分估算,满分不是300分的按该比列折算),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市的普通工科类硕士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工科类择优投档。如文化成绩相似,按各县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投档。详细投档批次以各县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7)当考生未被投档至补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投档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投档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给予退档。
(8)某些省市(比如湖北省)考生中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估算、排名及投档。
(9)我校在西安、浙江的选考课目要求根据(提早)发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一市一省的投档原则依照在北京、浙江发布的方案及有关方法执行。
(10)在山东省普通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在录取考生中,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如文化成绩相似,按选测课目等级排序择优投档(等级次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投档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依照专业志愿次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