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单招)

雅思2023-10-21 09:07:30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央音乐大学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名声和考生的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院校部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要求,结合大学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名称:中央音乐大学。中学法定地址:上海市西市区鲍家街43号。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三条中央音乐大学专科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四条中央音乐大学专科招生专业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份,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央音乐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学专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权利机构。主任由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专科教学的副主任兼任,成员由校党政领导班子组成。

第六条“中央音乐大学专科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专科招生委员会书记由市长兼任,常务副院长由分管专科教学的副市长兼任,副书记由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兼任。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兼任。成员包括各教学系(院)党政领导、学生处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科长、招生办公室科长。

第七条“中央音乐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央音乐大学监督检测工作组”对专科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主任由纪委主任兼任,成员由校纪检监察党员及招生监督员组成。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中央音乐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招生层次为专科音乐学校招生,学制为四年或三年。中央音乐大学招生包括三个大专业:

(1)音乐演出专业,包括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话剧系、提琴制做研究中心所辖各招录方向;

音乐类招生_音乐类院校招生_音乐学校招生

(2)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音乐医治招录方向;

(3)编曲与作词技术理论专业,包括编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编曲、电子音乐制做、音乐录音招录方向。详见《中央音乐大学2022年专科招生简章》。

第九条考取中央音乐大学的考生须出席中学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校考)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考生应提早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中学各招录方向的省联考要求。中学校考各专业(招录方向)与各市联考子科类已进行对照并公示音乐学校招生,考生须根据各科类对应各市级联考相应专业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条考取中央音乐大学的留中学生及港澳台侨中学生,均须出席中学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根据普通高等中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日本省中学生的相关规定,出席“联招考试”,大陆省考生也可选择出席日本学院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十一条文化课成绩以考生中考分数为准。山西本区内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中学认可其地方中考加分新政。不认可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考加分。

第四章投档原则及投档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第十二条中央音乐大学投档原则:中学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专科艺术高校,可自主划定中考文化成绩投档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在中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中学投档控制分数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及复检情况符合中学招生投档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各专业投档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投档、宁缺毋滥。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医治招录方向文化课成绩不高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专科(文/理)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130%。之后,再依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投档。

音乐教育招录方向文化课成绩不高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专科(文/理)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130%。之后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投档。

音乐演出、作曲与编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录方向,文化课成绩不高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专科(文/理)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之后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投档。若依照专业设置,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以“音乐演出专业”分数线为准;如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除注明中学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假如有未设定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或所设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不能对应中学性质的,学校自行认定。

音乐类招生_音乐学校招生_音乐类院校招生

凡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省份,学校对小学学业水平考试课目要求不限。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课目和要求等详见《中央音乐大学2022年专科招生简章》及相关网路公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校区将对其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投档条件,或有弄虚造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觉立刻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第十五条凡2022年入学的新生均需收取杂费。中学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专科各专业每生每年杂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编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演出专业10000元。本章程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中学的杂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缴纳杂费。

音乐类招生_音乐类院校招生_音乐学校招生

第十六条为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校区已构建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学费免除等多种方式并存的院校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新政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具体内容可从中学网站进行了解。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中学将组织新生复检,具体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考生被投档后,除乐器、管风琴、打击钢琴(小定音鼓除外)和钢琴外,其他钢琴一律自备。

第十九条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招录方向结业要求者,颁授中央音乐大学专科结业证书;符合国家及中学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授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中央音乐大学不举行任何方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补习班,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中学名义举行考前补习班,中学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通过中央音乐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类媒体摘录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中学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中央音乐大学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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