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结业于我校的公费师范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师范结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省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班主任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领域
招生院系代码及名称
招生领域
101中国语言文学系
学科教学(英语)
102历史学系
学科教学(历史)
106马克思主义大学
学科教学(思政)
109英语大学
学科教学(英文)
112教育信息技术学系
现代教育技术
117学前教育学系
学前教育
118特殊教育学系
特殊教育
120体育与健康大学
学科教学(体育)
128物理科学大学
学科教学(物理)
131地理科学大学
学科教学(地理)
161班主任教育大学
学科教学(化学)
161班主任教育大学
学科教学(物理)
161班主任教育大学
学科教学(生物)
三、报考条件
1.结业于我校的公费师范生;
2.结业后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合同书》约定,在中中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评合格、同意报名;
3.工作期限在《师范生公费教育合同书》规定的服务期内,毁约和退团考生不得报考;
4.拟报名领域通常应与专科结业专业相同;如跨领域报名,则考取领域应与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跨领域报名需工作单位同意并开具书面证明,并在笔试时根据招生院系要求递交;
5.可保证学习时间。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实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考。
拟报名考生应于2022年10月5日-10月8日,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生系统”),完成所有报考程序。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法为非全日制。
我校招生院系向符合报名条件且初审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和拟投档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复试并确认接受拟投档,具体流程为:考生报考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邮件→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投档通知→考生回复确认。
请注意:
1.未按要求完成全部报考流程的考生,报考无效;逾期不再填报,也不得再更改报考信息,请仔细核实。
2.公费师范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请确定好后再申请报考。假如未能出席研究生阶段的集中学习、研究(详见《华东师范学院2023年研究生杂费、学制查询》),请另选年份报考。
五、复试与投档
复试采用材料初审形式进行。其中,跨领域报名考生还需出席我校笔试,具体时间由院系通知考生(通常在10月16近日)。
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高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考生须于2023年3月下旬(预计)将下述材料电子版递交至我校:
1.《报名登记表》:该表由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通知要求(约2023年2月末-3月初刊开具体通知),核实和递交本人信息,下载复印后生成。《报名登记表》请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的中中学分校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加盖私章,并请负责人签字;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学院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种得奖证书和学术成果打印件。
具体递交办法和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未按量根据规定要求递交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手动舍弃,我校不予投档。
六、其他
1.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递交的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造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或投档资格。
2.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公费师范结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合同书》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本简章公布后,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公费师范结业生攻读教育硕士相关招生新政有新的调整,所涉内容有相关新政或操作程序的变动或补充,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4.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法为非全日制,基本学习期限为3年,杂费支出2.7亿元(详见《华东师范学院2023年研究生杂费、学制查询》)。
上课时间为暑假集中讲课,在职期间通过网路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评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具体也可关注,并以当届通知为准)。
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的公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评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授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
5.我校将在华北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招陌陌公众号发布消息,请考生留心并关注,便于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