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山东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学全称:山东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层次:专科
第四条
中学地址
长春学校:山东省阜新市沈河区英雄街道农大社区饶平大道1301号。
成都分校:山东省济南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街道卓越社区卓越东路399号。
分院学校:广东省辽源市沈河区平民治泉沟村八队。
哈尔滨分院学校:山东省滨州市龙山区工农乡村后村职业教育园区光明街777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授
第五条
中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结业条件,专科结业生由山东师范学院颁授国家规定的专科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由山东师范学院颁授国家规定的本科结业证书,高职结业生由山东师范学院颁授国家规定的本科(高职)结业证书。
第三章中学生捐助新政
第六条
院校中学生捐助新政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服兵役高等中学中学生国家教育支助、基层就业杂费补偿国家助学按揭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据悉,我校校内捐助还筹建了新生爱心礼包、返乡车票补贴、临时困难补贴等专项补贴;筹建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各界人士在我校筹款筹建用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
入学前,中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县(市、区)的中学生捐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补办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措不齐杂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中学开办的“绿色通道”先申领入学手续。入学后,中学捐助部门按照中学生具体情况举办困难认定,采取不同举措给与捐助。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
杂费标准
专科专业:
金融学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法学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社会工作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民族学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5280元/学年;
教育学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学前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中学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5280元/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杂费标准为9900元/学年;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杂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
汉语言文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4600元/学年;
英文专业杂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
英语专业杂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
英语专业杂费标准为4600元/学年;
法国语专业杂费标准为4600元/学年;
英语专业杂费标准为4600元/学年;
北韩语专业杂费标准为4600元/学年;
新闻学专业杂费标准为7500元/学年;
编辑出版学专业杂费标准为7500元/学年;
历史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
物理与应用物理专业杂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化学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应用数学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物理专业杂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应用物理专业杂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地理科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
生物科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生物技术专业杂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
心理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
统计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通讯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5400元/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杂费标准为5400元/学年;
网路空间安全专业杂费标准为5400元/学年;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5400元/学年;
环境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环境科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市场营销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财务管理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杂费标准为5280元/学年;
旅游管理专业杂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音乐演出专业杂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音乐学专业杂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杂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动漫专业杂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美术学专业杂费标准为6530元/学年;
书法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绘画学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环境设计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产品设计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杂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ISEC)财务管理专业杂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ISEC)环境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ISEC)旅游管理专业杂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ISEC)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杂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ISEC)软件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ISEC)金融学专业杂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230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杂费标准为24000元/学年;
专科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杂费标准为5000元。
本科专业:
中学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
学前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
中学语文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
中学数学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
美术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杂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
婴幼儿托育与管理专业杂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
第五章投档说明
第八条
英文、日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招英文考生;英语专业招法语或英语考生;北韩语专业招非北韩族语文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和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主干课用英文或汉英双语讲课,非德语语种考生谨慎报名。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报名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女子净高不高于170分米,男子净高不高于160分米。
第十条
投档办法
1.调档比列。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取考生档案的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录取比列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录取比列要求执行。
2.专业投档。普通类专业按照考生录取分数(含新政性照料分,下同),按“分数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吉林师范大学就业网,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优先级别。考生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单科次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工科类或选考历史课目组以英语、外语、数学为次序,理科类或选考数学课目组以物理、外语、语文为次序,课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不分文理科类或“3+3”模式变革省份以英语、外语、数学为次序,课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艺术、体育等其他特殊类型专业投档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招录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式,则按其办法执行。
4.专业调剂。考生所补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未投档满额并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高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大专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只投档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6.退档。在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高校志愿录取考生但无法按志愿步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成绩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投档条件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对无法按志愿步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投档条件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加试要求。报名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出席生源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长春省书画学考生报名我校书画学专业,须出席广东省书画学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批次控制线,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进行投档,无艺术类省联考要求,非艺术类考生也可以报名;招收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联考合格成绩。
8.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分配专业。
9.部份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原则。
①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各市招生专业计划,按中考文化总成绩(含新政性照料分,下同)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中考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再度相同时,按中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吉林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规定执行。
②艺术类专业
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专业:在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各市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综合成绩=中考文化总成绩(含新政性照料分,下同)的60%+专业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再度相同时,按中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音乐学专业:在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各市招生专业计划吉林师范大学就业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综合成绩=中考文化总成绩的60%+专业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再度相同时,按中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音乐演出专业:在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各市招生专业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根据中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中考文化总成绩再度相同时,按中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音乐演出专业分器乐方向和声乐方向,声乐方向招收的钢琴仅限于钢琴、小钢琴、中钢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圆号、长号、小号、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和伽倻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中考文化总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录取考生中,按中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中考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只投档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10.省属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专业只招收辽宁省考生。分配定向就业地区时,在各专业预投档的考生中,按录取分从高到低的次序,在定向就业地区计划数内由考生自行选择,额满为止。若果在签署合同或选择定向就业地区过程中因考生舍弃志愿而造成个别专业、定向就业地区出现空缺,则从其他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入闱投档,额满为止。
11.特殊省份的投档。
宁夏自治区:对于录取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投档。其中普通类专业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
中考变革省份,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课目要求。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一条
专科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就读地点在山东省教育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
本科中学生就读地点在山东师范学院分院和四川师范学院承德分院。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中学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中学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中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中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招生新政执行。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