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靳律师团队专业代理各类房产纠纷,解析兄妹售房款纠纷案

托福2025-09-15 11:11:16佚名

房产法律专业人士-北京市房产法律专家-处理房地产争议的权威律师,靳律师的团队专注于处理委托他人购房、房产交易、财产继承、婚姻中房产分配、征地拆迁财产分割、共有房产权利确认与分配、居住权相关事务,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亲属间因金钱借贷产生的法律冲突屡见不鲜。前阵子,北京市某司法机构处理过一件兄弟姊妹房产交易金款纠纷事件,起诉方以对方拿到钱款后不肯退还为由提告,结果法庭裁定撤销了其所有诉讼要求。这篇文章要详细分析这个案件的审理情况,并阐述其中的法律原则和关键问题。

一、案情梳理

家庭关系与房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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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马丽和被告马强是兄妹,他们的父亲马建国、母亲王秀兰(均为化名)都是这个家庭的成员。涉及的那套“一号房屋”最初登记在马丽名下,这套房子在购买和偿还贷款期间,马建国、王秀兰共同投入了超过八万元,占购房总金额的一半以上。

款项往来与房屋处置

2011年6月,马丽有拖欠他人借款的情况,因此被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马强替她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项五百五十元,“一号房屋”因此不再处于查封状态,可以正常交易。2013年1月23日,马丽把“一号房屋”卖给了另一个人张海涛,随后分两次将卖房所得的全部款项转到了马强的账户里。

马强收到钱款之后,用剩下的钱买了“二号房屋”,马丽以前在这栋房子里住过。到了 2023 年,马丽以“委托马强收取款项但他不归还”为理由去法院告他,要求马强退还款项,数额是扣除他代付的执行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并且要求支付利息。

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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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提出把购房资金交给马强那边,是作为“委托处理或代为管理”;马强却解释说,这笔钱的处理是家庭成员对家庭财产的共同处理,并不是委托或管理。

二、案件分析

此案关键分歧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委托或保管的法律联系,依据证据和事实,审判机构最终采信了马强方面的立场,其理由主要有三个方面:

原告未能举证证明 “委托 / 保管关系” 成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内容房地产专业,当事人必须拿出相应依据来证实自己提出的观点,并且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案里,马丽声称是“委托收款”,却没能拿出任何书面委托文件、聊天记录等材料来证明;她所说的“转款缘由”,前后说法不一,先是说“让买房人直接给马强转账”,后来又改口说“自己收到钱之后再转存”,可信度很低。

售房款处置符合家庭财富共同分配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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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号房屋”的购置和贷款时期,马建国与王秀兰有重大资金投入,因此对该房产拥有核心利益;接着,马强为马丽支付了五百元执行费用,随后马丽自行将售房所得划拨至马强名下,目的是用于债务结算以及购买“二号房屋”;再者,马丽曾经在“二号房屋”居住,在此期间她从未对资金安排表示过任何不满,这充分说明她承认这笔钱是家庭内部的分配,而不是委托他人处理或代为保管。

证人证言与客观事实相互印证

庭审时,马丽母亲王秀兰到庭提供证言,说明了“一号房屋”的资金来源以及家中成员对于卖房款如何处置达成的共同想法——卖房所得减去债务后,剩余的钱要用来购置新居,由全家人一起管理。另外,马建国录制的影像资料也证实了这些情况,更加突出了关于家庭财产如何分摊的核心理由。

三、裁判结果

法庭审理后查明,马丽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她与马强之间存在委托或保管的法律联系,考虑到购房资金来源、款项使用方向以及家庭共同居住的情况,可以认定房屋出售所得款项的处置属于家庭成员对家庭财产进行的重新分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内容,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原告马丽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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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马丽负担。

四、案件启示

依据该案判决思路,针对同类家庭财产矛盾,给出三项法律指导:首先贝语网校,明确共同财产分割界限,其次,规范家庭成员债务承担,再者,完善家庭财产使用管理规则。

家庭款项往来需明确法律性质,留存书面凭证

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委托收款、借款或赠与的大额资金转移,必须订立书面契约,清晰界定资金类别、使用方向及归还事宜。防止因“言语承诺”“含糊其辞”引发后续纠纷房地产专业,案例中马丽由于缺少书面委托凭证,直接承受了无法提供证据的后果。

重视家庭共同财产的出资与分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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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在购置房产、偿还贷款等重大经济活动时,应妥善保管银行划款凭证、收款单据、资金来源说明等文件,用以明确各家所贡献的资金比例。在此案例里,父母提供的资金证明和陈述意见,对于判定“家庭财产划分”具有决定性作用。

发生争议后及时固定证据,避免陈述矛盾

诉讼进行时,当事人所述内容必须保持连贯性,并且应当与实际存在的证据相互吻合。马丽在本案中对于“转账缘由”说法不一的情况,削弱了她所提主张的可信程度。另外,应当尽快搜集证人的证词、影像资料、居住状况的证明等辅助性证据,以此构成完整的证据体系。

家庭财产纠葛的关键在于 “事情明白、凭据扎实”,并非只凭亲属身份去要求利益。此案的裁决完全遵循了 “谁要求、谁提供证明” 的打官司规矩,也告诫大家:家庭成员之间要有点法律观念,这样才更能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个案例发生在北京,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防止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本案例中所有当事人的姓名和其他信息都进行了化用,如果发现相似情况,请联系我们以便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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