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发〔2023〕20号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各街道:
现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印发予您,烦请仔细严格依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有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相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水平,此开发区简称“经开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对在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内新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总部这类由外国投资者设立的企业,给予支持使其落地,对于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之开办奖励,对于新设立的跨国公司功能性总部,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之开办奖励,且开办奖励分3年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40%、30%、30% 。
对上述总部类企业而言,自其所落地之日开始计算,在1年之内,其实缴合同外资总额处于1000万美元(含该金额)以上的情况,能按照实缴合同外资总额的2.5%给予奖励,并且每家企业的奖励上限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针对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依据美国经济杂志《财富》近5年的年度排名作为标准)的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总部落地的项目,奖励比例能够上浮0.5%,最高奖励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

第二条,支持先进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对外国投资者新设立的,符合亦庄新城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自落地之日起1年内,能实缴合同外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外币及以上的,可按实缴合同外资总额的2.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医药健康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新能源智能汽车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规模化发展,在政策执行期内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实施晋档补差。
第三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际化服务环境建设,支持服务业(房地产项目除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落地发展,自落地之日起1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200万(含)至500万美元给予4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实缴合同外资总额500万(含)至1000万美元给予8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实缴合同外资总额1000万(含)美元以上给予1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 。
支持在如研发设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信息服务等这般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里的外商投资企业去发展,对于在政策执行期之内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要是其年营业收入首次实现突破1亿元人民币,或者突破3亿元人民币,那么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或者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并且实施晋档补差。支援法律、咨询、 医疗、健康、养老、育幼、旅游、家政等生计服务范畴外商投资企业进展,于政策施行期内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年营收入初次冲破3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予以50万元、10万元人民币奖赏,施行晋档补差。

第四条,支持存量外商投资企业,提级扩容发展,对外国投资者,以追加投资,或以企业利润、资本公积金等转增注册资本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及以上的,按照当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的1.5%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进行设立,对于经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200万元人民币的认定奖励,该奖励分3年支付,支付比例分别是40%、30%、30%。其中,对于经母公司授权属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的,并且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美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母公司全球研发投入的比例不低于10%的,可再给予300万元人民币的认定奖励,此奖励同样分3年支付,支付比例为40%、30%、30%。
第六条,支持国际化人才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对于外籍人才以及团队新设立的,符合亦庄新城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自其落地之日开始计算,在1年的时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要不低于100万美元,外籍人才和团队在该企业当中的持股比例要不低于30%,连续3年给予办公房租50%的补贴,补贴面积最高限度不超过2000㎡,补贴单价不高于1.5元/㎡/天。
第七条,支持国际化产业园区,进行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英文,支持具备国际化企业承载条件,以及服务能力的,一批国际化产业园区去开展建设,对于产业定位明确,并且符合国际化园区评定标准的,经过认定之后,给予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配套资源开放等便利化支持。

针对于国际化企业办公需求,开展园区配套设施改造,且新增相关固定资产投入(土地购置费用除外)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针对于国际化企业生产需求,开展园区配套设施改造,且新增相关固定资产投入(土地购置费用除外)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留学之路,针对于国际化企业生活需求,开展园区配套设施改造,且新增相关固定资产投入(土地购置费用除外)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当年,对于累计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已享受实缴合同外资奖励的企业除外,其实缴合同外资总额达到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上的产业园区,可给予园区运营主体实缴合同外资总额1%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年。
第八条,强化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设立“两区”建设服务专区,将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予以集成,达成涉外审批事项“一门进、一窗办、一网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英文,推行审批极简化服务,围绕外商投资企业签约、建设、运营的全过程,打造企业“一件事”集成办的应用场景,建设多元化综合咨询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国际经贸规则、原产地认证、海外知识产权援助等综合涉外咨询服务。以上改写仅为示例,你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第九条,打造针对国际人才的“一站式”管家服务,依据国际人才于亦庄创业、就业、乐业等实际需求,整合高级人才认定、出入境签证等服务事项,探索推出“多证综办”,也就是“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医保+社保 ”此特色服务 ,提升“一站式”国际化人才服务能力 。以“亦企服务港”等着多触角平台为依托,推动居留许可业务更向园区、社区等基层延伸办理,推动工作许可业务更向园区、社区等基层延伸办理,推动创办企业业务更向园区、社区等基层延伸办理,推动社会保险业务更向园区、社区等基层延伸办理,探索以北京经开区国际人才服务厅予以带动的“1+N”海外高端人才服务新模式,为国际人才于就近处提供高品质多元化“零距离”服务。
在所划定的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或机构适用此办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机构适用此办法,进行统计登记的企业或机构适用此办法,不过个别条款特别注明的情况除外。此政策里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境外投资者直接投资形成的,境外投资者包含港澳台地区,是单独投资形成的企业,或者是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形成的企业。企业需要满足近3年没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条件,企业需要满足近3年没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条件,企业不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范围的企业,不会得到支持,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限制类范围的企业,不会得到支持。

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是国家、北京市、经开区,或者已执行经开区入区协议那称为经济发展协议的相关政策的,依照“从高不从低、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去执行。本政策的第一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三款,和当年经济发展贡献沒有挂钩。其他条款政策支持的总额度,不会超过当年企业地方级收入中经开区能够支配部分的50%。重点外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商务部纳统金额,为实缴合同外资总额的标准,商务部反馈数据,是政策兑现金额的依据,以外币实际到账日的国家外汇兑换率,作为换算的依据。
四,本办法会同步进行调整。
本政策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