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出国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出国人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地区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出国回国人员。
3、出国一年以上(360天以上)。(关于这一点众说纷纭,经一些学生的亲测,对于一年授课型研究生来说,即使你的课程时间少于一年,在办理留学证明的时候中联办的大妈都会帮你填满一年,所以毋庸担心)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出国服务中心受理。
5、在香港留学优势中提到: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