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不允许英国小留学生的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几个概念和法律关系。
一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大家都知道政府是为公民服务的公仆,它收了公民的税就应该为公民服务和维护公民利益。国际惯例是,遇到人道主义灾难和自然灾害,负责任的国家政府有义务撤回“侨”,其实是撤回有国籍的公民,侨民是一个扩展概念。
政府与公民又跟物业公司与业主一样,业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应该提供服务,业主要回家,只要符合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要求都可以回家,物业公司阻止业主回家吗?
二是英国留学生要求回国是否合情合理?留学生是中国籍公民,回国是正常的要求,就跟回家一样;
三是撤侨有根据紧迫性和必要性分为国家包揽与个人自费,很显然这次疫情不是绝对必要一定回国,但是众多的留学生家长集体情愿,愿意自费包机回国,只要回国留学生答应按照国内疫情防控行事,政府就必须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是由于不是人道主义灾难,疫情回国不是必须的,是公民个体的要求,回不回国是公民的意愿,只要各自承担特殊时期的包机费用,遵从国内防疫规定,各国留学生都可以选择回不回国。当然凑够一定数量包机费用更合理,人数少但愿意支付包机费用也可以,既不愿意支付起码的费用又要求回国就太过分了。
现在一些反对的人都不懂上述法理,过于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安全反对和剥夺别人的正当权力,不合法也不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