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院:首先,专业合格。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2010年文化总分最低控制线为350分,外语55分)。依据考生所填专业方向志愿,各专业方向按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调剂录取。
四川美院:凡第一志愿报考造型类、设计类、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鲁迅美术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不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或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可降5分,或外语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湖北美术学院:根据教学安排的需要,考生在高考外语考试时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只录取填报第一志愿并达到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占总分30%,专业成绩占总分70%。
书法专业不需参加省美术联考,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书法专业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占总分60%,专业成绩占总分40%。
美术学(史论)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普通二本最低投档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服装表演与设计:只考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
广州美术学院:
省外学生:除美术学(美术史)外的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
省内学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二批本科A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类),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不需参加专业考试,要求选考历史,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从普通文科类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无论省内省外,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
造型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16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前8名,专业上线,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10名给予专业加分。
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办法:文理兼收,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数学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13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前7名,专业上线,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6名给予专业加分。
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考试科目增加书法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5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前3名,专业上线,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专业加分。
书法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建筑学专业录取办法:理科考生按专业成绩上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科考生先按专业成绩上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30名,再按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40名。
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动画、出版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办法:在本科录取完后,从兼报考生中重新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录取。要求考生在兼报的同时必须在当地高考志愿表的专科批次栏目中填报,否则不予录取。
西安美术学院:
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b、录取原则:(我院2009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它专业: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