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府的招生录取事务在教育部统筹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级招生机构负责执行,本省目前采用网络远程计算机方式完成录取过程。
本省招生分段依次包括优先段,头等段、二等段、三等段大学,高专优先录取和普通高专。
提前批次录取包括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司法类院校,国防生项目,艺术类本科和体育类本科,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及其专业,还有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
首批本科录取院校包括国家部委直属高等院校,以及“211”工程类本科学校等。
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省内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其专业,这些院校的代码独立编号,需要单独填报志愿。
第三批本科录取包括省内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及专业,涵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同时还包括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
公安类院校司法类院校,以及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里提前招生的专科项目,还有艺术类的高职院校及其专科专业。
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里设有高职(专科)专业,还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以及独立学院也提供高职(专科)专业招生。
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招生名额与考生的分数,来决定不同批次和科目的录取标准,各个批次和科目的最低录取标准制定依据:
本科第一批,理科招生名额超出原定计划十分左右,文科招生名额超出原定计划十分左右,本科第二批,理科招生名额超出原定计划十分左右,文科招生名额超出原定计划十分左右。
省内本科院校里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是参照有效报考人数,设定为计划招生名额的百分之百二十。
本科三批的高校依据报考人数,将计划的百分之六十作为录取的基准线,并以此决定最终的最低录取标准。
高职专科院校参照有效报考者数量,以招生名额的百分之百一十为基准,设定入学的最低分数界限。
艺术类本科(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外)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标准,依据本科招生计划人数,先拟定艺术文、理本科的参考分数,然后以不低于参考分数的60%作为划定依据;艺术类高职(专科)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标准,则按照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标准的70%来划定。
体育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定在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六成以上;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课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要定在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七成以上。
统考分数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高校能从这些学生中调阅档案的比例,是本校招生名额的120%以内,省招考办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以招生名额的120%为基准,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一次性投递档案,如果一次性投递无法完成招生计划,那么再以缺额的120%进行投递。
本科三批高校招生分两次进行,首先,报考省内中外合作办学的二批院校的考生,其分数需比最低录取线低五十分,按照计划的百分之百二十投档;其次,若招生名额未招满,则将录取线提高,按照缺额的百分之百二十进行投档。
高职(专科)分两个阶段投档,首先,在本科三批录取分数线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以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投档;其次,若计划未招满,则在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下,按照剩余名额的120%比例继续投档。
全省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需高于规定的最低标准,按照个人填报的志愿,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从优到劣澳门科技大学分数线,以招生名额的百分之百二十进行档案投递,再由高校进行录取审核。
艺术生录取时,需同时达到文化课和专业课的最低标准,具体录取方法依据招生院校的说明分为三类,分别是,当文化课分数超过最低线时,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专业分数达到最低线或者处于合格范围内时,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还有一种是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既定比例合并计算,然后根据合并后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定向招生与普通招生同步进行录取工作,定向招生名额在高校调取档案时若未达预期,可在高校调档分数基础上向下浮动二十分以内,且不低于同批次录取的最低标准,继续进行档案投递,倘若定向招生名额依旧无法招满,则该部分计划将转为普通招生类别执行。
高校录取艺术特长生时,投档分数线需高于学校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在调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对部分艺术才能出众,高考总分虽低于调档线20分但符合最低录取标准的学生,高校可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澳门科技大学分数线,待审核通过后允许投档,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公开及教育部统一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将不被投档。
通过高校自主招生程序被选中的考生,需在高校同批次录取基准分数之上,且在同批次录取启动之前,将档案材料递送至招生院校,若该考生档案未经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进行公示,也未被教育部集中公示,则招生院校将不予接收其档案。
高校在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考生志愿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的投档工作;对于体育表现优异、具备发展潜力,且总分达到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六成的考生,学校可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投档;拥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的考生,在通过高校组织的文化与体育考试后,可以直接完成录取程序。没有经过省考试机构事先登记、公开,也未被国家教育部统一公布的信息,将不会进行档案传递和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需遵循“学校主导、招办监管”的原则进行。对于政治素养达标、完成体检、统考分数达到同批次录取基准线且满足高校调档条件的考生,高校有权自主决定其录取与否及专业分配,高校还需负责对未被录取者的说明工作,并处理相关后续事宜。省考试管理机构承担向大学传送符合条件考生的电子材料职责,同时监管高校对国家招生法规及招生安排的落实情况,纠正违背国家招生法规及要求的行为。
高校录取新生必须遵循省级招生机构设定的流程,准时执行档案调取、材料审阅、不予录取、资格核实等各项任务,确保电子档案顺畅流转,保障录取工作顺利开展。对于那些迟延履行既定流程且在沟通后无故中断联络或蓄意延宕的高校,省招考管理机构会参照先前提供的电子文档,依据各高校的招生额度与录取原则,从分数高的学生开始依次筛选,完成预先录取工作,并即时告知相关院校,同时将此事通报给教育部。
高等院校必须强化对调整方案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督,需通过集体讨论方式决定本校调整方案的应用,并承担起因调整方案运用不当所引发的后续事宜,禁止借助调整方案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相关的费用,所有调整方案必须借助“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络上完成操作。省招考机构依据高校调整招生名额的必要条件及操作规范,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完成核实与确认,接着在高校所属录取阶段,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依次实施档案投递,严禁为了获取调整名额而擅自放松录取标准或降低分数门槛。
学校若未获教育部许可,不可随意设定男女招生名额比例,也不得针对非外语专业的考生限定所选外语种类。
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网络传输等难题导致的遗留状况,需要省招考部门同高等院校进行商议,从而妥善处理。
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本科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一旦完成,便不再接受后续的增补或调整录取名单。针对高等职业院校的补录环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及网络平台贝语网校,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尚有招生空额的具体数量和最低录取标准,申请补录的学生须在指定时间段内,凭借个人账号密码,前往省招考办官方网站进行公开的志愿填报操作。
高校把考生录取名单交给省招考办,等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就会生成录取考生名册,同时也会准备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这些材料是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凭证,需要存档备查。
省招考中心会把录取信息公布给公众,各大学按照省招考中心审核过的录取学生名单来制作录取通知书,盖上学校公章,再附上学生信息确认单,直接寄给录取的学生。学生拿到大学发的录取通知书和信息确认单之后,必须在省招考中心网站上或者去市、县招考中心核实自己的录取情况,如果省招考中心没有正式公布录取信息,那么这个录取结果是不算数的。
考生需持录取证明前往县(市、区)招生机构领取个人档案,接着完成户口转移流程,同时依照大学所定时限与具体规范,完成注册程序。
高校按照省招考部门确认的本校录取学生清单,依照相关规范完成新生入学程序。
没有获得大学许可,迟到的考生将被看作是主动放弃了入学机会,大学需要把那些主动放弃入学的考生清单,包括准考证号码,整理好,在报到最后期限后的二十天内,发送给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招考机构依据高校提交的主动退出就读资格者清单,对我省录取者信息库里相关人士进行删除处理,另外设立主动退出就读资格者记录库,呈报国家教育部存档备查。
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在提前批次开展远程网络录取工作,具体调档比例的设定由高校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共同商议决定。
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录取学生时,会参考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分数,同时也会考虑学校组织的面试表现。省里的招生考试机构要在6月25日之前,把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分数发送给香港的十所高校。这些高校需要在7月7日之前完成录取流程,并且在7月7日之前,要把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给省里的招生考试机构。所有通过这十所单招院校录取的学生,只要本人确定要入学,就不再参与国内其他高校的录取过程。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依据考生的考试分数和学校自身规定,来选择新学生。省里的招生管理机构,在六月三十日之前,会把报考澳门这五所院校考生的考试分数、报名表格以及我省各个录取阶段的分数线,寄给每所院校。然后由学校来决定录取,并且把录取通知书发给考生。